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33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立案之日起 45 日內
結案,經批準,可延長 15 日。
九、辦理條件
1. 符合《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條規定的受理范圍;
2. 有明確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3. 申請人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
申請人;
4. 屬于本仲裁委員會管轄;
十、申請材料
1.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
2. 調解意見征詢函
3. 證據清單及證據材料
4. 送達地址確認書及其他受送達人聯系方式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用人單位作為申請人時提交)
申請人可至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辦事大廳—勞動維權—勞動
人事爭議仲裁預受理文書模板下載文書填寫說明(網址:http://hrss.suzhou.
gov.cn. )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蘇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蘇州市平瀧路 251 號 A 座西側 1 樓蘇州市勞動
保障維權服務中心窗口
十二、工作時間
周一到周五上午 9:00 ~ 12:00,下午 13:00 ~ 17:00(節假日除外)。
十三、辦理途徑
1. 現場辦理
2. 線上辦理:江蘇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jshrss.jiangsu.gov.cn)—網上
辦事服務大廳—選擇“蘇州”個人辦事—勞動關系—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