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583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電話:0512-69820094、0512-69820095;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批文;
十八、申請表格
中華技能大獎申報表
請掃描二維碼下載申請表格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583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電話:0512-69820094、0512-69820095;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批文;
十八、申請表格
中華技能大獎申報表
請掃描二維碼下載申請表格
四、技能提升
584
229. 職業技能競賽證書核發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對列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競賽計劃的賽事,主辦單位按照有
關規定,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請核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二、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事項
三、實施主體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實施依據
1.《省委組織部 省委宣傳部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 省總
工會 團省委 省婦聯關于印發 < 江蘇省職業技能競賽實施辦法 > 的通知》(蘇人
社發〔2022〕15 號)
2.《省人社廳關于做好職業技能競賽選手獲取相應職業證書有關工作的通知》
(蘇人社辦函 2021〔139〕號)
3.《關于進一步做好蘇州市“吳地工匠”職業技能系列競賽活動的通知》(蘇
人保職〔2022〕3 號)
五、服務對象
市有關部門、市級行業協會,各市、區人民政府,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保障局,大型企事業單位,職業(技工)院校、高等院校等
六、服務范圍
負責蘇州大市范圍內職業技能競賽證書核發工作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證書核發申請材料審核無誤后 15 個工作日內辦結
九、辦理條件
1. 競賽被列入蘇州市人社部門計劃內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585
2. 競賽組織公平公正、流程嚴格規范并完成比賽
十、申請材料
1. 蘇州市職業技能競賽證書核發申請表
2. 蘇州市職業技能競賽證書核發承諾書
3. 競賽通知
4. 職業技能競賽參賽選手名冊
5. 職業技能競賽成績排名匯總表
6. 競賽表揚獎勵決定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蘇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技能競賽與業務拓展科:蘇州市姑蘇區干將西路
298 號 306 室
十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 ~ 11:30,下午 13:00 ~ 17:00(節假日除外)
十三、辦理途徑
登 陸“ 江 蘇 智 慧 人 社 ” 一 體 化 平 臺(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index/),通過“職業技能競賽證書核發系統”子模塊申請核發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0512-65242176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通過“江蘇智慧人社”一體化平臺查詢
十八、申請表格
1. 蘇州市職業技能競賽證書核發申請表
2. 蘇州市職業技能競賽證書核發承諾書
3. 競賽通知
4. 職業技能競賽參賽選手名冊
四、技能提升
586
5. 職業技能競賽成績排名匯總表
6. 競賽表揚獎勵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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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587
230. 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備案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滿足條件的第三方評價機構經屬地人社部門同意后向蘇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
心提出備案申請,市鑒定中心組織專家對申請機構進行評估,具備條件的報江蘇
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同意后,納入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范圍。
二、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事項
三、實施主體
蘇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四、實施依據
1.《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 < 江蘇省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實施辦
法(試行)> 的通知》(蘇人社規〔2018〕2 號)
2.《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 < 江蘇省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實施細則 >
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78 號)
3.《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備案
管理的通知》(蘇人社函〔2020〕297 號)
4.《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 < 江蘇省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第三方評價
機構管理辦法(試行)> 的通知》(蘇人社規〔2021〕8 號)
五、服務對象
企事業單位、技工院校、本科院校、職業院校、公共實訓中心(基地)、行
業組織、職業技能培訓機構
六、服務范圍
1. 負責職業院校第三方評價機構備案工作
2. 負責跨縣(市、區)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第三方評價機構備案工作
3. 負責開展二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第三方評價機構備案工作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四、技能提升
588
八、辦理時限
自收到江蘇人社一體化平臺推送的備案申請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辦結
九、辦理條件
符合《江蘇省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第三方評價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備案條
件
十、申請材料
1. 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第三方評價機構備案表
2.《江蘇省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第三方評價機構管理辦法(試行)》中不同服
務對象的必要申請材料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蘇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鑒定考核與技術服務科:蘇州市姑蘇區干將西路
298 號 305 室
十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 ~ 11:30,下午 13:00 ~ 17:00(節假日除外)
十三、辦理途徑
線上辦理:“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0512-65238132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網絡反饋結果
十八、申請表格
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第三方評價機構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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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589
231. 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申報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依據經國家審核備案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由蘇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對勞動者某一專項職業能力進行評價考核,并對考核合格者頒發專項職業能力證
書。
二、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事項
三、實施主體
蘇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四、實施依據
1.《關于開展單項職業能力考核試點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5〕4 號)
2.《關于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有關考務管理工作的通知》(蘇勞社鑒便函〔
2007〕34 號)
3.《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4.《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啟用專項職業能力電子證書的通知》(蘇
人社辦〔2021〕42 號)
五、服務對象
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機構
六、服務范圍
負責蘇州大市范圍內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工作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自收到江蘇人社一體化平臺推送的考核申報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審核考生
報名信息
九、辦理條件
符合“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規定的申報條件
四、技能提升
590
十、申請材料
1. 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申請表
2. 專項職業能力考核人員花名冊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蘇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鑒定考核與技術服務科:蘇州市姑蘇區干將西路
298 號 305 室
十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 ~ 11:30,下午 13:00 ~ 17:00(節假日除外)。
十三、辦理途徑
線上辦理:“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十四、收費標準
理論 30 元(如無理論考試,則不收取此項費用),技能 100 元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0512-65238132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專項職業能力電子證書
十八、申請表格
1. 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申請表
2. 專項職業能力考核人員花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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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591
232. 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機構備案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有意愿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的機構經屬地人社部門同意后向蘇州市職業技
能鑒定中心提出備案申請,市鑒定中心組織專家對申請機構進行評估,具備條件
的納入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工作范圍。
二、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事項
三、實施主體
蘇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四、實施依據
1.《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五、服務對象
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組織法人
六、服務范圍
負責蘇州大市范圍內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備案工作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自收到江蘇人社一體化平臺推送的的備案申請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辦結
九、辦理條件
1. 具備與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相適應的、符合安全和消防等各項要求的場
地、設施、設備;
2. 具備與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相適應的、符合國家標準的檢測儀器、設備;
3. 具備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4. 具備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相適應的管理人員、考評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等。
四、技能提升
592
十、申請材料
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機構備案申請表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蘇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鑒定考核與技術服務科:蘇州市姑蘇區干將西路
298 號 305 室
十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 ~ 11:30,下午 13:00 ~ 17:00(節假日除外)。
十三、辦理途徑
線上辦理:“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0512-65238132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網絡反饋結果
十八、申請表格
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機構備案申請表
請掃描二維碼下載申請表格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593
233. 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查詢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經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核成績合格的公民可網上查詢證書信息。
二、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事項
三、實施主體
蘇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四、實施依據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8〕148 號)(四)結果審核。對通過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并經人
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鑒定中心審核的人員,由試點機構根據我部規定的證書參考
樣式和編碼規則,制作并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電子證書),由我部職業技
能鑒定中心全國聯網查詢系統對外公開認定結果。妥善保管原始文檔,實現全程
留痕、責任可追溯。
2.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實施辦法
(試行)》的通知(蘇人社規發〔2018〕2 號)(五)證書管理。對規范開展職
業技能等級評價工作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其評價結果予以認定,并按統
一編碼規則、統一證書樣式,由評價機構用印,形成電子證書,證書統一標注為
R,納入全省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查詢數據庫。評價機構對證書樣式有特殊要求的,
可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協商確定。用人單位和個人可通過全省職業技能等級
認定服務平臺自行打印包含個人信息和二維碼的紙質證書,并可通過掃描二維碼
進行查驗。
五、服務對象
個人
六、服務范圍
經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核成績合格的公民
四、技能提升
594
七、辦件類型
即辦件
八、辦理時限
當場辦結
九、辦理條件
經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核成績合格
十、申請材料
證書持有人身份證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蘇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綜合科 : 蘇州市姑蘇區干將西路 298 號 304 室
十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3:00 ~ 17:00(節假日除外)
十三、辦理途徑
線 上 辦 理: 江 蘇 省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 障 廳 網 上 辦 事 服 務 大 廳:https://
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type=grbs,點擊上方“查詢服務”欄目,搜索“職
業技能等級認定證書查詢”模塊進行查詢。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0512-69152839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網上系統反饋查詢結果
十八、申請表格
無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595
234. 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查詢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經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成績合格的公民可網上查詢證書信息。
二、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事項
三、實施主體
蘇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四、實施依據
1.《關于開展單項職業能力考核試點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5〕4 號)
2.《關于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有關考務管理工作的通知》(蘇勞社鑒便函〔
2007〕34 號)
3.《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四、證書管理。專項職業能力空白證書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統一印制、統一配發。
各設區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通過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管理系統制作核發合格人員證
書并加蓋考核專用章。專項職業能力證書信息可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證
書查詢”欄目查詢。
五、服務對象
個人
六、服務范圍
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成績合格的公民
七、辦件類型
即辦件
八、辦理時限
當場辦結
九、辦理條件
經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成績合格
四、技能提升
596
十、申請材料
證書持有人身份證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蘇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綜合科:蘇州市姑蘇區干將西路 298 號 304 室
十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3:00 ~ 17:00(節假日除外)
十三、辦理途徑
線 上 辦 理: 江 蘇 省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 障 廳 網 上 辦 事 服 務 大 廳:https://
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type=grbs,點擊上方“查詢服務”欄目,搜索“專
項職業能力證書查詢”模塊進行查詢。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0512-69152839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網絡反饋查詢結果
十八、申請表格
無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597
235. 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查詢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經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成績合格的公民可網上查詢證書信息。
二、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事項
三、實施主體
蘇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四、實施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九條,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
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政府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
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
2.《職業技能鑒定規定》(勞部發〔1993〕134 號)第十七條第三款,上述
證書由勞動部統一印制,勞動行政部門按規定核發。
3. 《關于加強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管理的通知》(勞部發〔1996〕362 號)第三條,
嚴格職業資格證書的核發與管理。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要認真審核鑒定成績,
并將鑒定合格者成績報同級勞動行政部門、行業部門勞資機構核準后,按照勞動
部規定的證書編碼方案和填寫格式要求統一辦理證書,經同級勞動行政部門或行
業部門勞資機構驗印后頒發,由鑒定所(站)送交本人。
4.《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規則》(勞培司字〔1996〕58 號)第三條,勞動部職
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指導本規則在全國的組織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
行政部門所屬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負責
本規則在本行政區域的組織實施。第二十八條,通用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所(站)
將鑒定合格人員名單報相應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查匯總,由勞動行政部門核
定。證書由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按照勞動部規定的填寫格式和編碼方案統一辦
理。
5.《關于職業資格證書核發與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
1999〕29 號)第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國務院有關
四、技能提升
598
部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按照《職業技能鑒定規定》(勞部發〔1993〕134 號)的
要求,負責本地區或本行業證書的核發與管理。證書的辦理和驗印等工作,按照《職
業技能鑒定工作規則》(勞培司字〔1996〕58 號)規定的程序辦理。
五、服務對象
個人
六、服務范圍
經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成績合格的公民
七、辦件類型
即辦件
八、辦理時限
當場辦結
九、辦理條件
經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成績合格
十、申請材料
證書持有人身份證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蘇州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綜合科:蘇州市姑蘇區干將西路 298 號 304 室
十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3:00 ~ 17:00(節假日除外)
十三、辦理途徑
線 上 辦 理: 江 蘇 省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 障 廳 網 上 辦 事 服 務 大 廳:https://
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type=grbs,點擊上方“查詢服務”欄目,搜索“職
業資格證書查詢”模塊進行查詢。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0512-69152839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12333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599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網上系統反饋查詢結果
十八、申請表格
無
600
五、勞動關系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01
五、勞動關系
236.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
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可以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事項
事項編碼:000114007001
三、實施主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
四、實施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
2.《關于印發〈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
的通知》(勞部發〔1994〕503 號)第七條。
五、服務對象
各類企業
六、服務范圍
實行屬地管理,市本級服務范圍為駐蘇的中央、省屬企業和市屬國有企業,
各縣市區企業在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辦理業務(已劃轉行政審批部門的向所在地行
政審批部門提出申請)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法定辦結時間 20 日
按告知承諾制辦理的,自正式受理之后的 5 日內辦結
九、辦理條件
材料齊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五、勞動關系
602
十、申請材料
1. 申請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告知承諾書;
2. 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實施方案;
3. 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申報表;
4. 工會意見或職工(代表)大會書面決議意見。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市本級辦理機構及地點:蘇州市平瀧路 251 號城市生活廣場 A 座蘇州市政務
服務中心二樓 B56、58、59 綜合窗口;
各地辦理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可登錄江蘇省政務服務網查看。
十二、工作時間
市本級周一至周六 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節假日除外)
十三、辦理途徑
現場辦理、線上辦理、郵寄辦理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市本級咨詢查詢途徑:蘇州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電話:0512-69820261;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與監察處(業務主管部門)
電話 0512-69820079;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處(審批部門)
電話 0512-69820075。
各地辦理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可登錄江蘇省政務服務網查看。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蘇州市政務服務中心投訴電話:0512-69820181
蘇州人社系統服務電話: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出具《行政許可決定書》
郵遞送達或政務服務中心現場領取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03
十八、申請表格
1. 申請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告知承諾書;
2. 用人單位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申報表;
3. 用人單位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實施方案;
4. 工會意見或職工(代表)大會書面決議意見。
請掃描二維碼下載申請表格
五、勞動關系
604
237.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
延續審批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可以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事項
三、實施主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
四、實施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
2.《關于印發〈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
的通知》(勞部發〔1994〕503 號)第四條、第五條。
3.《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強對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
定時工作制管理的通知》蘇勞社勞薪〔2006〕16 號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
第八條。
五、服務對象
各類企業
六、服務范圍
實行屬地管理,市本級服務范圍為駐蘇的中央、省屬企業和市屬國有企業,
各縣市區企業在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辦理業務(已劃轉行政審批部門的向所在地行
政審批部門提出申請)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法定辦結時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的 20 日內辦結;
按告知承諾制辦理的,自正式受理之后的 5 日內辦結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05
九、辦理條件
材料齊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十、申請材料
1. 申請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告知承諾書;
2. 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申報表;
3. 原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書面報告;
4. 工會意見或職工(代表)大會書面決議意見。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市本級辦理機構及地點:蘇州市平瀧路 251 號城市生活廣場 A 座蘇州市政務
服務中心二樓 B56、58、59 綜合窗口;
各地辦理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可登錄江蘇省政務服務網查看。
十二、工作時間
市本級周一至周六 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節假日除外)
十三、辦理途徑
現場辦理、線上辦理、郵寄辦理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市本級咨詢查詢途徑:蘇州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電話:0512-69820261;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與監察處(業務主管部門)電話
0512-69820079;
蘇 州 市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 障 局 政 策 法 規 處( 審 批 部 門) 電 話 0512-
69820075。
各地辦理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可登錄江蘇省政務服務網查看。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市本級 蘇州市政務服務中心投訴電話:0512-69820181
蘇州人社系統服務電話: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出具《行政許可決定書》
五、勞動關系
606
郵遞送達或政務服務中心現場領取
十八、申請表格
1. 申請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告知承諾書;
2. 用人單位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申報表;
3. 工會意見或職工(代表)大會書面決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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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07
238.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許可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所在地有許可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
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
二、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事項
三、實施主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
四、實施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
2.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社部令第 19 號)第三條第二款、第六條。
五、服務對象
勞務派遣單位
六、服務范圍
實行屬地管理,向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
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法定辦結時間 20 個工作日
按告知承諾制辦理的,自正式受理之后的 5 個工作日辦結
九、辦理條件
1. 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 200 萬元;
2. 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3.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勞動關系
608
十、申請材料
1.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許可告知承諾書;
2.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許可申請表;
3. 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財務審計報告;
4 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
十二、工作時間
以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十三、辦理途徑
現場辦理、線上辦理、郵寄辦理
(以各地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以各地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以各地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蘇州人社服務電話: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郵遞送達或現場領取
十八、申請表格
1.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許可告知承諾書
2.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許可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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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09
239.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變更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勞務派遣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冊資本等改變的,應當向現所
在地許可機關提出變更申請。?
二、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事項
三、實施主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
四、實施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
2.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社部令第 19 號)第十六條、第十七條。
五、服務對象
勞務派遣單位
六、服務范圍
實行屬地管理,向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
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法定辦結時間 10 個工作日
按告知承諾制辦理的,自正式受理之后的 5 個工作日辦結
九、辦理條件
1. 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 200 萬元;
2. 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3.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勞動關系
610
十、申請材料
1. 變更單位名稱提交:
(1)告知承諾書;
(2)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3)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 變更經營場所提交:
(1)告知承諾書;
(2)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3. 變更法定代表人提交:
(1)告知承諾書;
(2)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3)變更法人的股東會決議;
(4)涉及公司股權轉讓的,還需提供當年的增資驗資報告或上一年度財務
審計報告。
4. 變更注冊資本提交:
(1)告知承諾書;
(2)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3)變更法人的股東會決議;
(4)當年的增資驗資報告或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體現變更后的注冊資
本情況)。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
十二、工作時間
以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十三、辦理途徑
現場辦理、線上辦理、郵寄辦理
(以各地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11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以各地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以各地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蘇州人社服務電話: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郵遞送達或現場領取
十八、申請表格
1.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變更告知承諾書
2.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變更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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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勞動關系
612
240.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延續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勞務派遣單位需要延續行政許可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 60 日前向許
可機關提出延續行政許可的書面申請。?
二、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事項
三、實施主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
四、實施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
2.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社部令第 19 號)第十八條、第十九條。
五、服務對象
勞務派遣單位
六、服務范圍
實行屬地管理,向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
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前
九、辦理條件
1. 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 200 萬元;
2. 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3.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十、申請材料
1. 告知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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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13
2.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3.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
十二、工作時間
以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十三、辦理途徑
現場辦理、線上辦理、郵寄辦理
(以各地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以各地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以各地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蘇州人社服務電話: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郵遞送達或現場領取
十八、申請表格
1.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延續告知承諾書
2.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延續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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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勞動關系
614
241.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注銷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注銷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現所在地許可機關依法申請。?
二、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事項
三、實施主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
四、實施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
2.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社部令第 19 號)第二十七條。
五、服務對象
勞務派遣單位
六、服務范圍
實行屬地管理,向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
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按告知承諾制辦理的,自正式受理之后的 5 個工作日辦結
九、辦理條件
勞務派遣單位向許可機關申請注銷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應當提交已經依法
處理與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及其社會保險權益等材料,許可機關應當在核實
有關情況后辦理注銷手續。
十、申請材料
1. 告知承諾書;
2. 勞務派遣注銷申請書(說明單位的注銷原因、與職工工資、工傷、社保的
結算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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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15
3.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
十二、工作時間
以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十三、辦理途徑
現場辦理、線上辦理、郵寄辦理
(以各地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以各地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以各地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蘇州人社服務電話: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準予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郵遞送達或現場領取
十八、申請表格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注銷告知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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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勞動關系
616
242. 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備案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
裁減人員的,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將裁減
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二、事項類別
行政權力事項 編碼:321014009000
三、實施主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
四、實施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3.《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勞部發 [1994]447 號)第四條。
五、服務對象
用人單位
六、服務范圍
實行屬地管理,市本級服務范圍為駐蘇的中央、省屬企業和市屬國有企業,
各縣市區企業在各縣市區審批部門辦理業務(已劃轉行政審批部門的事項向
所在
地行政審批部門提出申請)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法定辦結時間 5 個工作日
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承諾自受理之日起 2 個工作日內辦結。
九、辦理條件
材料齊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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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17
十、申請材料
1. 企業裁減人員報告書;
2.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 《工會法人資格證書》復印件;
4. 未建立工會的出具全體職工簽章推舉產生職工代表的證明;
5. 工會代表或者職工代表的個人資料;
6. 裁員說明;
7. 裁員說明的有關證明材料;
8. 裁員實施方案;
9. 企業職工名冊;
10. 裁減人員名冊;
11. 履行程序說明;
12. 國有企業要出具主管部門對裁員的意見;
13. 授權委托書;
14. 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確認書;
15. 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報告信用承諾書。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蘇州市平瀧路 251 號城市生活廣場 A 座蘇
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 B56、58、59 綜合窗口
十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 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節假日除外)
十三、辦理途徑
現場辦理、線上辦理、郵寄辦理
(以各地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蘇州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電話:0512-69820261;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與監察處電話:0512-69820079
五、勞動關系
618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蘇州市政務服務中心投訴電話:0512-69820181
蘇州人社系統服務電話: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出具企業裁減人員行政建議書
郵遞送達或政務服務中心現場領取
十八、申請表格
1. 企業裁減人員報告書
2. 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報告信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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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19
243. 集體合同審查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人社部門對用人單位和職工簽訂的集體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二、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事項 編碼:322014198000
三、實施主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
四、實施依據
《江蘇省集體合同條例》
五、服務對象
用人單位
六、服務范圍
實行屬地管理,市本級服務范圍為駐蘇的中央、省屬企業和市屬國有企業,
各縣市區企業在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辦理業務(已劃轉行政審批部門的向所在
地行
政審批部門提出申請)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法定辦結時間:15 日
按告知承諾制辦理的,自受理之日起 7 日內辦結。
九、辦理條件
材料齊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十、申請材料
1. 集體合同審查告知承諾書;
2. 集體合同文本。
五、勞動關系
620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蘇州市行政服務中心:蘇州市平瀧路 251 號城市生活廣場 A 座蘇州市政務
服務中心二樓 B56、58、59 綜合窗口
十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 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節假日除外)
十三、辦理途徑
現場辦理、線上辦理、郵寄辦理
(以各地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蘇州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電話:0512-69820261;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與監察處電話 0512-69820079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蘇州市政務服務中心投訴電話:0512-69820181
蘇州人社系統服務電話: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出具集體合同審查意見書
郵遞送達或政務服務中心現場領取
十八、申請表格
1. 用人單位集體合同審查告知承諾書
2. 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審查告知承諾書
3.《集體合同》參考樣本
4.《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參考樣本
5.《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參考樣本
6.《女職工特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參考樣本
請掃描二維碼下載申請表格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21
244. 勞務派遣單位年度經營情況報告核驗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所在地有許可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
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
二、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事項
三、實施主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
四、實施依據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社部令第 19 號)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
五、服務對象
勞務派遣單位
六、服務范圍
實行屬地管理,向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辦理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以人社部門當年通知為準
九、辦理條件
1. 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 200 萬元;
2. 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3.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十、申請材料
1. 經營情況以及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2. 被派遣勞動者人數以及訂立勞動合同、參加工會的情況;
3. 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情況;
五、勞動關系
622
4. 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5. 被派遣勞動者派往的用工單位、派遣數量、派遣期限、用工崗位的情況;
6. 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情況以及用工單位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
7. 設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況。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
十二、工作時間
以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公告為準
十三、辦理途徑
現場辦理、線上辦理
(以各地審批部門公告為準)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以各地人社公告為準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以各地公告為準
蘇州人社服務電話:12333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副本加蓋核驗專用章
十八、申請表格
1. 勞務派遣經營情況核驗申請表
2. 勞務派遣單位經營情況報告
3. 勞務派遣單位勞動用工情況表
4. 勞務派遣單位分公司經營情況報告表
請掃描二維碼下載申請表格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23
245. 勞動保障監察投訴登記、調查、處理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向勞動保障
行政部門投訴。
二、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事項 編碼:322014025000
三、實施主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
四、實施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第二款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
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
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第十八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根
據調查、檢查的結果,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三)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
五、勞動關系
624
發現違法案件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涉
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服務對象
個人
六、服務范圍
市本級管轄的用人單位(包括駐蘇中央、部隊及省屬用人單位,蘇州市級國
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蘇州市屬國有企業)。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110 個工作日【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立案審查;立案之日
起 60 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情況復雜的,經批準可以延長 30 個工作日;調查完
成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者責令改正)或者撤銷立案
決定,特殊情況,經批準可以延長。】
九、辦理條件
《關于實施 <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 若干規定》第十八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
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并于受
理之日立案查處:
(一)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兩年內的;
(二)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
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
(三)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并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
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投訴人。
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告知投訴人
補正投訴材料。
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投訴,即對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
的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告訴投訴人;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但不
屬于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的投訴,應當告知投訴人向有關勞動保障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25
行政部門提出。
十、申請材料
投訴人身份證 投訴書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蘇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蘇州市平瀧路 251 號蘇州城市生活廣場 A 座西側
沿街 1 樓蘇州市勞動保障維權服務中心 2 號窗口
十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 12:00,下午 13:00 ~ 17:00(節假日除外)
十三、辦理途徑
1. 現場辦理:勞動保障維權服務中心 2 號窗口;
2. 線上辦理: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網址:https://rs.jshrss.jiangsu.
gov.cn/index/?functionId=2fb2401fef0c782b3be38732eb750d5e)、江蘇智慧
人社 APP、江蘇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
3. 電話辦理:12333,0512-69820373。
4. 郵寄辦理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12333,0512-69820373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12333,0512-69820362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受理、不予受理;短信或電話通知
十八、申請表格
勞動保障監察投訴書
請掃描二維碼下載申請表格
五、勞動關系
626
246. 勞動保障監察舉報登記、調查、處理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組織或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二、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事項 編碼:322014209000
三、實施主體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
四、實施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第一款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
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
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第十八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根
據調查、檢查的結果,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三)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
發現違法案件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涉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27
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服務對象
單位、個人
六、服務范圍
市本級管轄的用人單位(包括駐蘇中央、部隊及省屬用人單位,蘇州市級國
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蘇州市屬國有企業)。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135 個工作日【接到舉報之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立案審查;立案之日
起 60 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情況復雜的,經批準可以延長 30 個工作日;調查完
成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者責令改正)或者撤銷立案
決定,特殊情況,經批準可以延長。】
九、辦理條件
《關于實施 <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 若干規定》 第十條規定 任何組織或個人
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江蘇省勞動保障監察程序規則》第七條 對屬于本機關管轄范圍的勞動保障
違法行為的舉報,應及時填寫《勞動保障監察舉報登記表》,報監察機構負責人
審批,決定是否立案查處。
十、申請材料
無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蘇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蘇州市平瀧路 251 號蘇州城市生活廣場 A 座西側
沿街 1 樓蘇州市勞動保障維權服務中心 2 號窗口
十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 12:00,下午 13:00 ~ 17:00( 節假日除外)
十三、辦理途徑
1. 現場辦理:勞動保障維權服務中心 2 號窗口;
2. 線上辦理: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網址:https://rs.jshrss.jiangsu.
五、勞動關系
628
gov.cn/index/?functionId=1231387993537f933657f8b6fff3312b)、 江 蘇 智 慧
人社 APP、江蘇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
3. 電話辦理:12333,0512-69820373。
4. 郵寄辦理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12333,0512-69820373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0512-69820362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立案、不予立案;短信或電話通知
十八、申請表格
無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29
247. 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申請服務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申請服務
二、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事項 編碼:322014094000
三、實施主體
蘇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四、實施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主席令第 80 號)第二條、第二章;
2.《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三條、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條、
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
3.《江蘇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 90 號)第二章;
4.《關于推進全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服務平臺建設工作的意見》(蘇人社發
〔2014〕231 號)。
五、服務對象
1. 用人單位
2. 勞動者
六、服務范圍
省內發生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七、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時限
受理后 15 日內辦結
九、辦理條件
1. 符合《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條規定的受理范圍;
2. 有明確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3. 申請人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
五、勞動關系
630
申請人。
十、申請材料
需提交身份證明材料
十一、辦理機構及地點
蘇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蘇州市平瀧路 251 號 A 座西側 1 樓蘇州市勞動
保障維權服務中心窗口
十二、工作時間
周一到周五上午 9:00 ~ 12:00,下午 13:00 ~ 17:00(節假日除外)。
十三、辦理途徑
1. 線上辦理:江蘇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jshrss.jiangsu.gov.cn)—網上
辦事服務大廳—選擇“蘇州”個人辦事—勞動關系—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
動人事爭議調解申請
2.12333 電話調解專線
十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五、咨詢查詢途徑
1.0512-69820392
2. 調解服務門戶網站查詢、服務平臺短信通知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12333 調解專席人員在調解結束后即時對當事人進行滿意度回訪,并予以回
訪登記,對調解專家調解服務的規范性、及時性、準確性、有效性及滿意度進行
監督。
十七、辦理結果及結果反饋形式
受理調解申請、不予受理調解申請;電話、短信反饋或者通過上網查詢方式
獲得反饋結果。
十八、申請表格
無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631
248.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服務辦事指南
一、事項簡述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
二、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事項 編碼:322014094000
三、實施主體
蘇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四、實施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主席令第 80 號)第二條、第
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
2.《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三章第一節;
3.《江蘇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 90 號)第
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四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五、服務對象
1. 用人單位
2. 勞動者
六、服務范圍
( 一 ) 下列勞動爭議由蘇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受案:
1.勞動合同履行地在蘇州高新區、蘇州工業園區、吳中區、相城區、姑蘇
區的部、省屬用人單位(包括其在蘇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分支機構)與
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
2. 在蘇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且勞動合同履行地在蘇州高新區、蘇州工
業園區、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的各類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
3. 蘇州市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
的勞動爭議。
4. 蘇州高新區、蘇州工業園區、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范圍內企業與其取
五、勞動關系
632
得合法就業資格的外籍人員、臺港澳人員發生的勞動爭議。
5. 蘇州大市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勞動爭議。
6. 其他蘇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應當管轄的勞動爭議或者各區仲
裁委移送管轄的疑難勞動爭議。
( 二 ) 下列勞動爭議由各市(縣)、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受案:
1. 在本行政區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用人單位(含部、省屬企
業分支機構)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
2. 隸屬本行政區域的機關、事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
3. 勞動合同履行地在本行政區域內除蘇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的
其他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
4.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管轄的勞動爭議。
(三)勞務派遣用工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務派遣
單位所在地及用工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四)非全日制用工或其他多重勞動關系發生的勞動爭議,涉及兩個以上用
人單位的,當事人可以選擇其中一個用人單位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五)勞動爭議一方當事人向均有管轄權的不同仲裁委員會分別申請仲裁的,
由當事人首先遞交申請的仲裁委員會管轄。
(六)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分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和勞動合同履行地的仲裁
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管轄。
(七)以上情形涉及兩個以上勞動合同履行地的,一般由最后的履行地的仲
裁委員會管轄。
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場所所在地。涉及多個工作場所或工作
場所難以確定的,以勞動者接受單位考勤管理的地點為勞動合同履行地。
(八)不同仲裁委員會對同一爭議的管轄產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
商不成的,由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管轄。
(九)蘇州高新區、蘇州工業園區、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的人事爭議由
蘇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各市(縣)及吳江區范圍單位的人事爭議
由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十)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