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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認定和住房保障低收入認定辦事指南
一、申請條件:
1.持天心區戶籍,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以下簡稱家庭成員)月
人均可支配收入、財產狀況等條件符合規定要求。
2.長沙市住房保障低收入標準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不高于
1893(元),中等偏下收入標準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 1893 元(不
含)至 2524 元(含)。
3.家庭未擁有或使用機動車輛(殘疾人專用車、摩托車除外),家
庭成員或其供養的成年子女未自費出國留學、旅游等,家庭日常生活
消費開支未明顯高于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標準的。
4.調查期內家庭銀行存款、有價證券、股票、基金、住房公積金
等金融資產未超過 45 萬元的。
5、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辦理地點:各社區(村)政務辦事大廳
三、辦結期限:10 個工作日
四、是否收費:否
五、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夏季(7 月 1 日—9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六、咨詢電話:0731-85899131
七、網址:www.tianxi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