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OMS(訂單管理系統):指通過管理和分配訂單,使倉儲管理和運輸管理有機結合的系統。主要功能包括接收訂單,結合倉儲管理系統庫存信息實現訂單分配,跟蹤訂單狀態等。
9.TMS(運輸管理系統):指基于運輸作業流程的統一調度管理平臺,能實現客戶、車輛、人員的信息管理,訂單處理、調度配載、運輸跟蹤的運輸作業,以及費用、收付款的財務管理。
10.AGV(無人搬運車):指裝備有電磁或光學等自動導引裝置,能夠沿規定的導引路徑行駛,具有安全保護以及各種移載功能的無需駕駛員的運輸車。
11.AMIR(自主移動機器人):指能夠通過多傳感器感知環境和自身狀態,在不確定環境中自主規劃線路、靈活避障和巡航,完成工廠自動裝卸、運輸等任務的機器人及系統。
12.低代碼:通過為開發者提供可視化的應用開發環境,降低或去除應用開發對原生代碼編寫的需求量,進而實現便捷構建應用程序的一種解決方案。
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推動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
做好數字金融大文章,加快金融業數字化轉型,高質量服務數字經濟和促進數實融合,對于建設金融強國、鞏固和拓展我國數字經濟優勢具有重要意義。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決策部署,推動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和以人民為中心,把握機遇、重視安全,以數據要素和數字技術為關鍵驅動,加快推進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提高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和競爭力,保留必要的現金等傳統金融服務方式,完善數字金融治理體系,提高數字化監管能力和金融消費者保護能力,積極穩妥推行數字人民幣,助力金融強國建設,支持做強做優做大我國數字經濟。
(二)工作目標。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與數字經濟發展高度適應的金融體系。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取得積極成效,數字化經營管理能力明顯增強。形成數字金融和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數字化金融產品服務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的適配度和普惠性明顯提升。數字金融治理體系基本形成,數字金融基礎設施基本齊備,相關金融管理和配套制度機制進一步健全。
二、系統推進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
(三)加強戰略規劃和組織管理。指導金融機構制定全方位數字化轉型戰略規劃,明確目標路徑和實施策略。建立數字化轉型“一把手"負責制和統籌協調機制,指定牽頭工作部門,加強經費保障,加快推進數字化轉型步伐。建立健全與數據驅動下智能化戰略決策、運營決策、創新決策相適應的運營管理機制。建立數字化轉型成效評價體系,完善激勵考核機制。
(四)強化數字技術支撐能力。合理評估金融機構數字化進程,指導具備條件的金融機構建立跨科技部門和業務部門的任務型團隊,建立前端業務部門需求驅動的數字技術開發模式,提高科技開發敏捷響應能力。落實科技自立自強戰略,開展前沿技術研究,加快重點領域專利布局,持續提升科技核心系統自主可控能力。建設證券期貨業數字化公共服務平臺,為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提供數據和技術支撐。
(五)夯實數據治理與融合應用能力基礎。指導金融機構健全數據治理體系,完善數據治理制度和數據質量管控機制,積極參加數據管理國家標準(DCMM)貫標評估。加強數據資產積累,全面整合內外部數據,實現全域數據的統一管理、融合共享。強化數據挖掘分析和數據可視化能力建設,形成對業務經營、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的基礎數據支撐。推進金融領域“數據要素x"試點,運用大數據、隱私計算等科技手段,融合應用多維數據,優化金融產品和風控模型,提升金融服務和風險管控質效。
(六)建設數字金融服務生態。鼓勵金融機構合理布局數字生態場景體系,構建數字生態運營體系。堅持人民至上,以服務大眾為價值目標,構建零售數字金融生態,在做好金融消費者適當性管理的基礎上,有效提高金融產品服務的可獲得性和普惠性。支持金融機構參與數字政府建設,助力提升政府管理服務水平。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數字化轉型,加快數據資源整合運用。推動互聯網保險規范發展,增強線上承保理賠能力。
(七)提升數字化經營管理能力。支持金融機構提高數據驅動的業務決策和資源配置能力。利用流程機器人、數字化客戶營銷觸達工具、集約化作業模式等數字化手段,賦能高強度操作性崗位提質增效。健全數字化人才培養、選拔和使用機制,完善數字化人力資源考核激勵機制。運用數字技術優化風險管理系統,實現風險智能預警和動態捕捉,推動風控從“人防"向"技防"智控"轉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金融機構結合自身定位探索數字化轉型特色模式,優先選取影響程度深、范圍廣、價值高的業務領域或環節加快轉型,實現成本可承擔、業務可持續。
三、運用數字技術提升重點領域金融服務質效
(八)助力科技金融提質增效。鼓勵金融機構充分運用內外部數據和大數據技術對科技型企業全景畫像,提升客戶篩選和營銷對接效率,促進金融服務觸達更多初創期、成長期企業。支持金融機構依托創新積分、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等"技術流"信息,借助數字手段,提高對科技型企業的風險評估能力。建立科技金融風險監測模型,動態掌握科技行業趨勢和企業市場變化,開展智能化風控和監測。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用,依托智能算法模型更好支持制造業發展。
(九)賦能綠色金融深化發展。推動金融機構基于企業碳賬戶、碳排放數據以及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評分等,探索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運用數字技術開展定性定量分析,提高綠色企業、綠色項目智能識別能力。加強與外部機構合作,運用數字技術探測收集碳足跡信息,提升碳減排計量、核算和披露水平,提高綠色金融風險管理能力。
(十)大力發展數字普惠金融。深入推進“信易貸”工作,完善以信用信息為基礎的普惠融資服務體系,優化中小微企業信貸服務。有序推進全國中小微企業支付資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支持銀行在有效防控風險基礎上,探索運用交易數據創新“脫核鏈貸"業務模式,提升供應鏈金融服務數字化水平。深化實施金融科技賦能鄉村振興示范工程,建立健全鄉村振興領域數字一體化平臺,推動涉農信息整合,打造金融綜合應用場景。加強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建設應用,支持金融機構探索運用數字技術加強對活體、生產設備等押品管控,拓寬動產融資業務范圍。
(十一)持續豐富養老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加強金融科技應用,深度挖掘信息數據資源,對養老企業精準畫像,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開發養老專屬純信用信貸產品,充分滿足普惠養老服務機構的合理融資需求。聚焦老年人群日常生活中的高頻金融場景,持續健全金融無障礙服務體系,加快數字服務的適老化改造,推出“關懷模式"長輩模式",加強相關產品服務的宣傳普及和推廣應用,提升老年人群享受數字金融服務便利度。
(十二)支持提升數實融合水平。加快數字金融創新,發揮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將金融服務嵌入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 \nmid 產業"等數字化場景,助力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發展和產業數字化轉型。支持金融機構搭建數字化金融服務平臺,圍繞重大項目、重點企業和重要產業鏈,加強場景聚合、生態對接,實現“一站式"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發揮金融科技優勢,輸出技術、平臺等服務資源,促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鼓勵金融機構搭建跨境金融數字平臺,助力航運貿易數字化。
四、夯實數字金融發展基礎
(十三)營造高效安全的支付環境。提高應對特殊情景的支付系統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支付系統業務連續性管理,確保支付系統安全、穩定、連續運行。完善系統功能,豐富業務場景,提升支付系統服務質效,持續完善廣泛覆蓋、高效安全的現代支付體系。穩妥推進數字人民幣試點,持續完善數字人民幣受理環境,豐富數字人民幣使用場景。強化數字金融業務反洗錢監管。
(十四)培育高質量金融數據市場。發揮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各自功能,加大涉企信用信息歸集力度,進一步優化信用信息的開發應用機制。推動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按照公益性原則依法依規向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共享服務,降低金融機構數據收集運用成本。加強金融領域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探索開展金融行業數據空間建設。積極穩妥推動市場化征信和信用評級機構發展壯大,為金融"五篇大文章"
提供多元化征信和信用評級產品服務。健全覆蓋各金融市場的交易報告制度與交易報告庫。在依法安全合規前提下,支持客戶識別、信貸審批、風險核查等多維數據在金融機構間共享共用和高效流通,建立健全數據安全可信共享體系。促進和規范金融數據跨境流動,統一監管合規口徑,給予金融機構規則指引。
(十五)加強數字金融相關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有條件的金融機構規劃建設綠色智能金融數據中心,推動新增算力向國家樞紐節點集聚,支持海量數據存儲和實時數據調用。建設優化高可靠冗余的網絡架構,提高金融網絡健壯性和服務能力,為金融數字化轉型架設通信高速公路。布局先進高效的算力體系,加快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規范應用,探索運用邊緣計算和量子技術突破現有算力瓶頸,為金融數字化轉型提供精準高效的算力支持。
五、完善數字金融治理體系
(十六)強化數字金融風險防范。指導金融機構加強數字金融業務合規管理,實施創新業務合規審查并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多維度開展新技術應用適配測試與安全評估,強化技術風險管理,保障業務連續穩定運行。完善激勵和容錯機制,引導金融機構持續提升信息系統安全可控水平,化解核心技術“卡脖子"風險。強化模型和算法風險管理,健全模型安全評估和合規審計體系,及時披露算法信息,提升算法可解釋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督促金融機構加強外包風險管理,建立外部合作方準入管理、持續評估和退出機制。
(十七)加強數據和網絡安全防護。指導金融機構嚴格落實數據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完善數據安全管理體系,強化數據安全的商用密碼保護,建立健全全流程數據安全管理機制。組織金融機構定期進行數據和網絡安全風險評估,識別潛在風險,接入金融行業相關網絡安全態勢感知平臺,推動相關平臺互聯互通。開展網絡安全相關壓力測試,提升網絡安全防護體系建設水平。搭建證券業數據和網絡安全公共服務平臺,加強基礎、共性安全支撐。
(十八)加強數字金融業務監管。密切跟蹤數字金融新產品、新業務、新模式,按照功能監管和穿透式監管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部納入監管。持續完善數字金融相關業務規則和監管制度,及時補齊監管制度短板。落實"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業必須管風險"責任,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數字金融相關非法金融活動。充分運用金融科技創新試點和監管工具,強化金融科技創新行為全生命周期管理,為數字金融創新提供包容審慎、富有彈性的真實市場環境。積極參加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清算銀行、金融穩定理事會、國際證監會組織等國際機構組織的數字金融監管國際合作。
(十九)提升金融監管數字化水平。推動監管流程數字化再造,增強關鍵監管活動的規范性和透明度。加強智能分析工具研發,提升風險監測預警和識別研判能力。推進監管大數據建設,加強工商、司法、輿情等外部數據引入,完善監管數據和執法信息共享機制。打造兼具信息展示、智能分析、流程管控、智慧決策功能的數字化監管平臺。
(二十)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督促金融機構結合數字金融業務模式和特點,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暢通金融消費者投訴渠道,建立健全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組織開展針對數字金融的教育培訓和知識普及,增強消費者金融素養,提升數字金融產品使用能力和風險防范意識。督促金融機構保留現金等傳統服務模式,提升現金服務水平,彌補數字鴻溝,保障老年人等公平享受金融服務的權利。
六、做好統籌協調和組織保障
(二十一)建立工作聯動機制。中國人民銀行、國家數據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等部門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在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下召開專題會議,加強政策協同和信息共享,共同推動金融業數字化轉型,組織開展常態化融資對接,支持數實融合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同時密切監測和防范相關金融風險。各金融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推動本行業領域的數字金融工作。
(二十二)強化監測評估。組織開展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評估,對金融機構數據挖掘能力和數字技術應用水平進行評價。探索建立數字金融相關統計標準和制度,指導金融機構開展常態化數據報送,做好統計監測工作,研究將相關統計結果納入金融機構評價體系。
(二十三)加強總結宣傳。探索建立數字金融業務試點,加大對數字金融政策的宣傳和培訓力度,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及時總結推動數字金融發展工作情況,梳理提煉發展數字金融的經驗做法、典型模式,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形成良好數字金融發展氛圍。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國家數據局國家外匯局2024年11月21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推進移動物聯網“萬物智聯發展的通知
工信廳通信【2024]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播電視網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各相關企業:
移動物聯網是以移動通信技術和網絡為載體,通過多網協同實現人、機、物泛在智聯的新型信息基礎設施。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相關部署,進一步深化移動物聯網與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融合,提升移動物聯網行業供給水平、創新賦能能力和產業整體價值,加快推動移動物聯網從"萬物互聯"向"萬物智聯"發展,助力行業數字化轉型和新型工業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展目標
到2027年,基于4G(含LTE-Cat1,即速率類別1的4G網絡)和5G(含NB-IoT,窄帶物聯網;RedCap,輕量化)高低搭配、泛在智聯、安全可靠的移動物聯網綜合生態體系進一步完善。5GNB-IoT網絡實現重點場景深度覆蓋。5GRedCap 實現全國縣級以上城市規模覆蓋,并向重點鄉鎮、農村延伸覆蓋。移動物聯網終端連接數力爭突破36億,其中4G/5G物聯網終端連接數占比達到 95perthousand 支持全國建設5個以上移動物聯網產業集群,打造10個以上移動物聯網產業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億級連接的應用領域,打造一批千萬級連接的應用領域。
二、夯實物聯網絡底座
(一)加強網絡規劃建設。基礎電信企業要開展移動物聯網年度滾動規劃,結合需求適度超前建設移動物聯網絡。按需提升5GNB-IoT在市政、家居、教育、農業等重點領域深度覆蓋水平。進一步加大5G RedCap 部署力度,加快推進新建5G 基站同步開通5G RedCap,支持已建5G基站完成5GRedCap升級,推動在行業虛擬專網應用。加強網絡監測和優化,面向移動物聯網用戶需求提升網絡質量。
(二)提升網絡智聯能力。基礎電信企業要加快探索人工智能技術在移動物聯網絡的應用部署,推動實現網絡連接、資源管理、運行維護等方面的內生智能,提升網絡智能化水平。加強面向城市智聯、低空智聯、農業智聯等場景適配,更好滿足高中低速、廣域覆蓋、上行增強等業務需求。
三、提升產業創新能力
(一)推進標準體系建設。行業標準組織、基礎電信企業要加強終端標準制定,加快平臺物模型標準統一,提升智能連接能力,降低產業鏈上下游適配復雜度。鼓勵基礎電信企業與垂直行業龍頭企業共同制定標準,促進移動物聯網跨行業深度融合。支持產業各方參與5G-Advanced(5G演進)國際標準制定,開展無源物聯、通感一體、5GTSN(時間敏感網絡)、高精度定位、衛星物聯等技術研究、標準制定和測試驗證。制定不少于30項移動物聯網標準。
(二)增強產業供給能力。支持基礎電信企業和移動物聯網專業公司發揮產業優勢,培育掌握關鍵資源和核心能力的鏈主企業,形成大中小、上下游企業協同共生、韌性強勁的產業格局。鼓勵芯片、模組企業加快技術創新和產業化。基礎電信企業要加強物聯網平臺建設,發揮海量數據優勢,開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創新應用,發展智能物聯產品。鼓勵基礎電信企業、互聯網企業合理開放物聯平臺能力,降低開發門檻,促進數據采集和有效利用。支持各地建設移動物聯網產業集群,打造面向移動物聯網產業發展的公共服務平臺。
四、深化智能融合應用
(一)推動產業數字化轉型。基礎電信企業要加強與工業、交通、能源等企業協同,促進移動物聯網在工業制造、交通物流、智能電網等領域融合應用,提升生產效率和管理水平。在工業互聯網領域,推動在平臺化設計、網絡化協同等典型模式中的應用,滿足"5G \mapsto 工業互聯網"重點場景的業務需求,促進制造業"智改數轉網聯”。在智能制造領域,加快在研發、生產、管理等環節的應用,強化在人機交互、智能調度等場景的支撐能力,滿足智能制造發展需求。在交通物流領域,開展智慧倉儲、智慧郵政等應用試點,提高交通運輸效率和物流服務質量。在智能電網領域,提高在新能源發電、數字輸電、智能變電、智能配電、智能用電的全環節應用,增強電力系統"可觀、可測、可控"能力。
(二)促進社會治理智能化。基礎電信企業要發揮產業和技術優勢,支持各地推進移動物聯網在市政、環保、應急等領域規模化應用,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和社會治理水平。在市政服務領域,推進市政公用設施及建筑物等網聯化和智能化改造,部署智能水務、智能抄表、智慧安防等感知終端和城市級物聯網平臺。在環境監測領域,運用移動物聯網技術實現信息采集、存儲和追溯,提高環境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促進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在應急管理領域,與應急物資生產、采購、儲備、調撥、運輸等環節相結合,提高應急物資管理效率和精準度。
(三)助力民眾生活智慧化。基礎電信企業要深化與汽車、醫療、家電等企業合作,推廣移動物聯網在智能網聯汽車、醫療健康、智能家居等領域應用,促進民眾生活更加便捷舒適。在智能網聯汽車領域,推動在行車監控、自動駕駛等場景應用,實現信息交換共享、復雜環境感知、智能決策和協同控制等功能,鼓勵5G RedCap車載應用創新。在智慧醫療健康領域,擴大在血壓儀、血糖儀、穿戴物等終端設備中的智能化應用,開展智慧醫療健康設備和應用創新,提高健康管理水平和健康數據分析能力。在智能家居領域,推進在燈控、門鎖、機器人、安防監控等智能終端中的集成應用,提升家居全場景智能化服務能力。
五、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一)優化價值評估方法。基礎電信企業要全面評估移動物聯網整體價值,體現移動物聯網卡、硬件終端、軟件平臺等業務載體的連接價值,以及對計算、存儲等業務增長的帶動價值。要優化收入統計口徑,將物聯網終端硬件、平臺服務等納入通信服務收入,將帶動業務收入納入移動物聯網業務統計口徑,科學合理體現移動物聯網業務價值,為移動物聯網產業鏈健康發展創造有利局面。
(二)提高行業服務水平。基礎電信企業要把握好行業發展和用戶權益保護之間的關系,統籌考慮4G/5G和2G/3G移動物聯網服務的銜接、遷轉等工作,做好各類移動物聯網用戶服務,滿足用戶業務選擇需求。完善用戶投訴處理機制,優化業務處理流程,提升行業服務質量。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要組織基礎電信企業繪制移動物聯網絡覆蓋地圖,公布網絡覆蓋情況,助力行業企業應用創新和業務拓展。
(三)完善安全保護機制。基礎電信企業要強化移動物聯網安全防護能力建設,不斷深化移動物聯網安全風險評估。加強物聯網卡安全管理,嚴格落實物聯網卡安全管控措施,提升物聯網模組、終端等設備安全性。加強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引導數據處理者加強數據安全防護和風險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定期開展數據安全風險評估,不斷提升數據安全保護水平。立足國家安全,科學規劃物聯網網絡建設和業務發展,規范落實“三同步"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要素保障。各地通信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地方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圍繞網絡建設、行業應用、產業發展等方面出臺支持政策,形成推進合力。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用,推動金融機構為移動物聯網企業和項目提供多樣化投融資支持。發揮基礎電信企業、產業聯盟、科研機構等作用,開展職業培訓、人才認證,培養移動物聯網相關人才。
(二)做好監測評估。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要研究建立移動物聯網發展監測指標體系,開展移動物聯網網絡能力測試,建設移動物聯網應用協調平臺,推動解決供需不匹配等問題。基礎電信企業要加強網絡建設、優化和運維工作,促進網絡質量和服務提升。支持開展"萬物智聯"城市發展總結評估,促進移動物聯網賦能地方發展。
(三)加強交流推廣。工業和信息化部持續組織開展移動物聯網典型案例征集,選一批技術先進、成效突出、應用前景良好的應用案例。加強典型案例宣傳推廣,形成示范效應,發揮賦能帶動作用。支持移動物聯網發展方陣開展相關產業活動,建設一批移動物聯網技術和應用創新中心,促進合作交流和成果轉化。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2024年8月29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關于印發《國家人工智能產業綜合標準化體系建設指南(2024版)》的通知
工信部聯科〔2024]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廳、委),有關行業協會、標準化技術組織、標準化專業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人工智能標準化工作系統謀劃,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組織編制了《國家人工智能產業綜合標準化體系建設指南(2024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24年6月5日
國家人工智能產業綜合標準化體系建設指南(2024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人工智能的部署要求,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議》,進一步加強人工智能標準化工作系統謀劃,加快構建滿足人工智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和“人工智能 +^{,,} 高水平賦能需求的標準體系,夯實標準對推動技術進步、促進企業發展、引領產業升級、保障產業安全的支撐作用,更好推進人工智能賦能新型工業化,特制定本指南。
一、產業發展現狀
人工智能是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基礎性和戰略性技術,正成為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引擎,加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全面賦能新型工業化,深刻改變工業生產模式和經濟發展形態,將對加快建設制造強國、網絡強國和數字中國發揮重要的支撐作用。人工智能產業鏈包括基礎層、框架層、模型層、應用層等4個部分。其中,基礎層主要包括算力、算法和數據,框架層主要是指用于模型開發的深度學習框架和工具,模型層主要是指大模型等技術和產品,應用層主要是指人工智能技術在行業場景的應用。近年來,我國人工智能產業在技術創新、產品創造和行業應用等方面實現快速發展,形成龐大市場規模。伴隨以大模型為代表的新技術加速迭代,人工智能產業呈現出創新技術群體突破、行業應用融合發展、國際合作深度協同等新特點,亟需完善人工智能產業標準體系。
二、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部署要求,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快賦能新型工業化,以搶抓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先機為目標,完善人工智能標準工作頂層設計,強化全產業鏈標準工作協同,統籌推進標準的研究、制定、實施和國際化,為推動我國人工智能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技術支撐。
到2026年,標準與產業科技創新的聯動水平持續提升,新制定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50項以上,引領人工智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加快形成。開展標準宣貫和實施推廣的企業超過1000家,標準服務企業創新發展的成效更加凸顯。參與制定國際標準20項以上,促進人工智能產業全球化發展。
堅持創新驅動。優化產業科技創新與標準化聯動機制,加快人工智能領域關鍵共性技術研究,推動先進適用的科技創新成果高效轉化成標準。
堅持應用牽引。堅持企業主體、市場導向,面向行業應用需求,強化創新成果迭代和應用場景構建,協同推進人工智能與重點行業融合應用。
堅持產業協同。加強人工智能全產業鏈標準化工作協同,加強跨行業、跨領域標準化技術組織的協作,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的標準化模式。
堅持開放合作。深化國際標準化交流與合作,鼓勵我國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攜手全球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制定國際標準。
三、建設思路
(一)人工智能標準體系結構
人工智能標準體系結構包括基礎共性、基礎支撐、關鍵技術、智能產品與服務、賦能新型工業化、行業應用、安全/治理等7個部分,如圖1所示。其中,基礎共性標準是人工智能的基礎性、框架性、總體性標準。基礎支撐標準主要規范數據、算力、算法等技術要求,為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夯實技術底座。關鍵技術標準主要規范人工智能文本、語音、圖像,以及人機混合增強智能、智能體、跨媒體智能、具身智能等的技術要求,推動人工智能技術創新和應用。智能產品與服務標準主要規范由人工智能技術形成的智能產品和服務模式。賦能新型工業化標準主要規范人工智能技術賦能制造業全流程智能化以及重點行業智能升級的技術要求。行業應用標準主要規范人工智能賦能各行業的技術要求,為人工智能賦能行業應用,推動產業智能化發展提供技術保障。安全/治理標準主要規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等要求,為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人工智能標準體系框架
人工智能標準體系框架主要由基礎共性、基礎支撐、關鍵技術、智能產品與服務、賦能新型工業化、行業應用、安全/治理等7個部分組成,如圖2所示。

四、重點方向
(一)基礎共性標準
基礎共性標準主要包括人工智能術語、參考架構、測試評估、管理、可持續等標準。
1.術語標準。規范人工智能相關技術、應用的概念定義,為其它標準的制定和人工智能研究提供參考,包括人工智能相關術語定義、范疇、實例等標準。
2.參考架構標準。規范人工智能相關技術、應用及系統的邏輯關系和相互作用,包括人工智能參考架構、人工智能系統生命周期及利益相關方等標準。
3.測試評估標準。規范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成熟度、人工智能體系架構之間的適配度、行業發展水平、企業智能化能力等方面的測試及評估的指標要求,包括與人工智能相關的服務能力成熟度評估,人工智能通用性測試指南、評估原則和等級要求,企業智能化能力框架及測評要求等標準。
4.管理標準。規范人工智能技術、產品、系統、服務等全生命周期涉及的人員、組織管理要求和評價,包括面向人工智能組織的管理要求,人工智能管理體系、分類方法、評級流程等標準。
5.可持續標準。規范人工智能影響環境的技術框架、方法和指標,平衡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包括促進生態可持續的人工智能軟件開源基礎框架,人工智能系統能效評價,人工智能與資源利用、碳排放、廢棄部件處置等標準。
(二)基礎支撐標準
基礎支撐標準主要包括基礎數據服務、智能芯片、智能傳感器、計算設備、算力中心、系統軟件、開發框架、軟硬件協同等標準。
1.基礎數據服務標準。規范人工智能研發、測試、應用等過程中涉及數據服務的要求,包括數據采集、數據標注、數據治理、數據質量等標準。
2.智能芯片標準。規范智能芯片相關的通用技術要求,包括智能芯片架構、指令集、統一編程接口及相關測試要求、芯片數據格式和協議等標準。
3.智能傳感器標準。規范單模態、多模態新型傳感器的接口協議、性能評定、試驗方法等技術要求,包括智能傳感器的架構、指令、數據格式、信息提取方法、信息融合方法、功能集成方法、性能指標和評價方法等標準。
4.計算設備標準。規范人工智能加速卡、人工智能加速模組、人工智能服務器等計算設備,及使能軟件的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包括人工智能計算設備虛擬化方法,人工智能加速模組接口協議和測試方法,及使能軟件的訪問協議、功能、性能、能效的測試方法和運行維護要求等標準。
5.算力中心標準。規范面向人工智能的大規模計算集群、新型數據中心、智算中心、基礎網絡通信、算力網絡、數據存儲等基礎設施的技術要求和評估方法,包括基礎設施參考架構、計算能力評估、技術要求、穩定性要求和業務服務接口等標準。
6.系統軟件標準。規范人工智能系統層的軟硬件技術要求,包括軟硬件編譯器架構和優化方法、人工智能算子庫、芯片軟件運行時庫及調試工具、人工智能軟硬件平臺計算性能等標準。
7.開發框架標準。規范人工智能開發框架相關的技術要求,包括開發框架的功能要求,與應用系統之間的接口協議、神經網絡模型表達和壓縮等標準。
8.軟硬件協同標準。規范智能芯片、計算設備等硬件與系統軟件、開發框架等軟件之間的適配要求,包括智能芯片與開發框架的適配要求、人工智能計算任務調度、分布式計算等軟硬件協同任務的交互協議、執行效率和協同性能等標準。
(三)關鍵技術標準
關鍵技術標準主要包括機器學習、知識圖譜、大模型、自然語言處理、智能語音、計算機視覺、生物特征識別、人機混合增強智能、智能體、群體智能、跨媒體智能、具身智能等標準。
1.機器學習標準。規范機器學習的訓練數據、數據預處理、模型表達和格式、模型效果評價等,包括自監督學習、無監督學習、半監督學習、深度學習、強化學習等標準。
2.知識圖譜標準。規范知識圖譜的描述、構建、運維、共享、管理和應用,包括知識表示與建模、知識獲取與存儲、知識融合與可視化、知識計算與管理、知識圖譜質量評價與互聯互通、知識圖譜交付與應用、知識圖譜系統架構與性能要求等標準。
3.大模型標準。規范大模型訓練、推理、部署等環節的技術要求,包括大模型通用技術要求、評測指標與方法、服務能力成熟度評估、生成內容評價等標準。
4.自然語言處理標準。規范自然語言處理中語言信息提取、文本處理、語義處理等方面的技術要求和評測方法,包括語法分析、語義理解、語義表達、機器翻譯、自動摘要、自動問答、語言大模型等標準。
5.智能語音標準。規范前端處理、語音處理、語音接口、數據資源等技術要求和評測方法,包括深度合成的鑒偽方法、全雙工交互、語音大模型等標準。
6.計算機視覺標準。規范圖像獲取、圖像/視頻處理、圖像內容分析、三維計算機視覺、計算攝影學、跨媒體融合等技術要求和評價方法,包括功能、性能、可維護性等標準。
7.生物特征識別標準。規范生物特征樣本處理、生物特征數據協議、設備或系統等
技術要求,包括生物特征數據交換格式、接口協議等標準。
8.人機混合增強智能標準。規范多通道、多模式和多維度的交互途徑、模式、方法和技術要求,包括腦機接口、在線知識演化、動態自適應、動態識別、人機協同感知、人機協同決策與控制等標準。
9.智能體標準。規范以通用大模型為核心的智能體實例和10智能體基本功能、應用架構等技術要求,包括智能體強化學習、多任務分解、推理、提示詞工程,智能體數據接口和參數范圍,人機協作、智能體自主操作、多智能體分布式一致性等標準。
10.群體智能標準。規范群體智能算法的控制、編隊、感知、規劃、決策、通信等技術要求和評測方法,包括自主控制、協同控制、任務規劃、路徑規劃、協同決策、組網通信等標準。
11.跨媒體智能標準。規范文本、圖像、視頻、音頻等多模態數據處理基礎、轉換分析、融合應用等方面的技術要求,包括數據獲取與處理、模態轉換、模態對齊、融合與協同、應用擴展等標準。
12.具身智能標準。規范多模態主動與交互、自主行為學習、仿真模擬、知識推理、具身導航、群體具身智能等標準。
(四)智能產品與服務標準
智能產品與服務標準主要包括智能機器人、智能運載工具、智能移動終端、數字人、智能服務等標準。
1.智能機器人標準。規范人工智能在機器人領域應用的技術要求,包括機器人智能認知、智能決策等標準。
2.智能運載工具標準。規范智能運載工具感知、識別與預判、協同與博弈、決策與控制、評價等技術要求,包括環境融合感知、智能識別預判、智能決策控制、多模式測試評價等標準。
3.智能移動終端標準。規范人工智能應用在移動終端領域的技術要求,包括圖像識別、人臉識別、智能語音交互,以及智能移動終端涉及的信息無障礙、適老化等標準。
4.數字人標準。規范數字人的外形、動作生成、語音識別與合成、自然語言交互等技術要求,包括數字人基礎能力評估、多媒體合成渲染、基礎數據采集方法、標識和識別方法等標準。
5.智能服務標準。規范基于大模型、自然語言處理、智能語音、計算機視覺等人工智能技術提供的服務,包括模型即服務平臺技術要求和評測方法等標準,以及面向特定
場景的人工智能應用服務,如智能軟件開發、智能設計、智能防偽等標準。
(五)賦能新型工業化標準
賦能新型工業化標準主要包括研發設計、中試驗證、生產制造、營銷服務、運營管理等制造業全流程智能化標準,以及重點行業智能升級標準。
1.研發設計標準。研制跨領域知識整合、新型設計模式生成、人機協同研發設計等標準。
2.中試驗證標準。圍繞高精度、全流程仿真模型,研制智能虛擬中試標準,以及復雜工業場景新技術應用驗證標準。
3.生產制造標準。研制生產過程智能化、產線監測及維護等標準。
4.營銷服務標準。圍繞營銷服務效率提升,研制智能客服、數字人、商品三維模型標準,以及用戶體驗等標準。
5.運營管理標準。圍繞運營管理智能化能力提升,研制相關供應鏈管理、數據管理、風險管理等標準。
6.重點行業智能升級標準。圍繞原材料行業,開展大模型暢聯產線數據、優化在線監測調控和工藝改進等標準研制。圍繞消費品行業,開展需求預測、個性化定制等標準研制。圍繞裝備行業,研制智能裝備感知、交互、控制、協作、自主決策等標準。
(六)行業應用標準
開展智慧城市、科學智算、智慧農業、智慧能源、智慧環保、智慧金融、智慧物流、智慧教育、智慧醫療、智慧交通、智慧文旅等領域標準研究。
(七)安全/治理標準
安全/治理標準主要包括人工智能領域的安全、治理等標準。
1.安全標準。規范人工智能技術、產品、系統、應用、服務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要求,包括基礎安全,數據、算法和模型安全,網絡、技術和系統安全,安全管理和服務,安全測試評估,安全標注,內容標識,產品和應用安全等標準。
2.治理標準。結合人工智能治理實際需求,規范人工智能的技術研發和運營服務等要求,包括人工智能魯棒性、可靠性、可追溯性的技術要求與評測方法,人工智能治理支撐技術;規范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的倫理治理要求,包括人工智能倫理風險評估,人工智能的公平性、可解釋性等倫理治理技術要求與評測方法,人工智能倫理審查等標準。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組織建設。建立健全人工智能領域標準化技術組織,統籌產學研用各方、
產業鏈各環節優勢力量,協同推進人工智能標準建設,共同構建先進適用的人工智能產業標準體系。
(二)構建人才隊伍。鼓勵標準化研究機構培養和引進標準化高端人才,加強面向標準化從業人員的專題培訓。鼓勵企業、高校、研究機構等將標準化人才納入職業能力評價和激勵范圍,構建標準化人才梯隊。
(三)加強宣貫推廣。指導行業協會、標準化技術組織、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等,面向企業開展人工智能標準體系、重點標準的宣貫和培訓,引導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管理、檢測等環節對標達標,持續提升標準助力產業高質量發展效能。
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關于發布《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工信部聯企業〔2024]2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財政廳(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分行,各金融監管局:
現將《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方案(2025-2027年)》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2024年12月12日
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方案(2025-2027年)
中小企業是推動創新、促進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是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重要舉措,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的必然要求,實現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關鍵路徑。《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方案》(工信廳企業(2020)10號)印發以來,中小企業數字化進程明顯加快,發展質量顯著提升。為進一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決策部署,落實《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方案》,由點及面、由表及里、體系化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將推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與開展大規模設備更新行動、實施技術改造升級工程等有機結合,以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為抓手,“點線面"結合推進數字化改造,加速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和深度賦能,充分激活數據要素價值,著力提升供給質效和服務保障水平,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到2027年,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百城"試點取得扎實成效,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現數字化改造應改盡改,形成一批數字化水平達到三級、四級的轉型標桿;試點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達到二級及以上,全國規上工業中小企業關鍵工序數控化率達到 75% :中小企業上云率超過 40% 。初步構建起部省聯動、大中小企業融通、重點場景供需適配、公共服務保障有力的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生態,賦能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二、重點任務
(一)深入實施“百城”試點
1.因地制宜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分批支持100個左右城市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因地制宜探索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路徑,推動4萬家以上中小企業開展數字化轉型,其中1萬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更新發布《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實施指南》,細化實施要求和流程規范。制定試點城市數字化轉型績效評價辦法。研究探索對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服務商的服務情況進行評價,強化激勵約束。(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2.縱深推動工業大縣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面向基礎較好的工業大縣大范圍復制推廣試點城市工作經驗和成果,依托縣域優勢產業推動人工智能、5G、區塊鏈等新技術在重點中小企業的應用推廣,打造一批數字化水平達到三級、四級的中小企業標桿。推動工業大縣產業鏈與產業集群"鏈群"同轉,實現縣域中小企業規模化、普惠式數字化轉型。(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二)分類梯次開展數字化改造
3.面向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開展系統化集成改造。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全面“建檔立卡”,“一企一策"靶向推動數字化水平系統提升。引導數字化水平二級及以下的企業加強關鍵業務系統部署應用與跨系統集成改造,實現數字化水平向更高層級提升跨越。支持數字化水平三級及以上企業開展高價值集成應用創新,圍繞產品數字李生、設計制造一體化、個性化定制等復雜場景開展系統化集成改造,培育一批四級標桿企業。深入實施智能制造工程,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打造一批智能場景、智能車間、智能工廠。深入實施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工程,打造"5G+工業互聯網"升級版,引導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建設一批5G工廠。(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4.面向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規上工業中小企業實施重點場景深度改造。加強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與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城市試點工作協同銜接,以“智改數轉網聯"為重點,優先支持數字化水平二級及以下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規上工業中小企業實施軟硬件一體化改造,打造產品工藝仿真、設備預測運維、產線智能控制等場景樣本,加快行業普及推廣。鼓勵數字化水平三級及以上企業對標同行業標桿企業,開展更高水平改造。聚焦原材料、裝備制造、消費品、電子信息等行業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重點推動中小企業開展“啞"設備改造和關鍵設備更新。(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5.面向小微企業推廣普惠性“上云用數賦智"服務。加快中小企業內外網升級改造,提升數字化基礎水平。完善企業級、行業級、區域級等多層次云平臺布局,推動現有工業軟件產品云化遷移,形成云化軟件供給目錄。加速關鍵設備、業務系統上云,推廣基于云的設備運行監測、產品性能仿真以及數據存儲、建模分析等普惠應用。在先進制造業集群、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重點集群、園區,加快新型基礎設施規模化建設應用,為中小企業上云用云提供基礎支撐。支持地方探索“上云券"算力券"等優惠政策措施,為中小企業上云用算提供支持。鼓勵算力中心提供"隨接隨用、按需付費"的云端算力服務,降低中小企業用算成本。(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三)推進鏈群融通轉型
6.推廣龍頭企業牽引的供應鏈"鏈式"轉型。支持鏈主企業、龍頭企業開放數字系統接口,促進供應鏈上下游中小企業實施標準統一的數字化改造,推動中小企業主動融入大企業的供應鏈,強化中小企業在供應鏈上的配套能力。持續梳理選中小企業"鏈式”轉型典型案例,編制發布案例集。(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7.推廣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驅動的產業鏈"鏈式"轉型。支持細分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打造產業鏈協同能力,面向細分行業梳理數字化轉型場景圖譜及數據要素、知識模型、工具軟件等要素清單,面向中小企業推廣行業共性數字化產品及系統解決方案,提升產業鏈整體數字化水平。基于平臺匯聚、組織制造資源,實現市場訂單、研發資源、生產原料等與中小企業精準匹配,打造共享制造、個性定制、眾包眾創等新模式新業態,加速平臺經濟賦能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8.推廣以集群、園區為單位的"面狀"轉型。支持先進制造業集群、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重點集群、園區引進或建設工業互聯網平臺,開發標準化、模塊化、解耦化的數字工具與服務,打造貫通工具鏈、數據鏈、模型鏈的數字底座,大力推廣集采集銷、中央工廠、眾包眾創等協同轉型新模式,帶動集群、園區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整體提升。探索發展跨越物理邊界的"虛擬"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推動中小企業跨地域數據互通、資源共享、業務協同,構建虛實結合的產業數字化新生態。(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四)推動人工智能創新賦能
9.發布中小企業人工智能應用指引。編制發布中小企業與人工智能融合應用推進指南,明確中小企業人工智能應用實施的主要模式、典型路徑,為中小企業提供可落地、易操作的參考指引。鼓勵各地組織開展中小企業人工智能應用案例征集選,培育挖掘視覺質量檢測、客戶畫像與精準營銷、財務管理自動化等一批典型場景,為中小企業提供借鑒參考。(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10.加強中小企業人工智能應用推廣。發揮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城市現場交流活動的平臺作用,宣傳推介人工智能賦能中小企業典型應用場景、解決方案,加快中小企業人工智能應用復制推廣。鼓勵各地參考中小企業人工智能典型應用案例、應用圖譜等,推動人工智能技術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質量檢測、運行維護、經營管理等中小企業關鍵業務場景應用普及。(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11.強化中小企業人工智能應用基礎。支持開放原子開源基金會等開源社區牽頭成立人工智能開源社區,聚焦中小企業特色需求設立專題人工智能開源項目,提供可復制、易推廣的訓練框架、開發示例、測試工具和開源代碼。引導中小企業積極參與開源項目,降低人工智能部署開發門檻。鼓勵龍頭企業、交易機構、平臺企業、數據服務企業等經營主體建設公共數據集、行業數據集,為中小企業提供用于人工智能模型訓練的高質量數據。建設一批適用于中小企業的垂直行業大模型,強化中小企業大模型技術產品供給。(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五)深度激活中小企業數據要素價值
12.提升中小企業數據管理、利用能力。鼓勵各地面向中小企業加強《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DCMM)標準應用推廣,引導有條件的中小企業開展生產經營全過程數據采集,加快大數據系統建設部署,建立健全數據管理制度。鼓勵中小企業探索數據創新應用,引導中小企業面向業務需求開展數據建模分析,實現精益生產、精細管理、精準營銷等業務能力提升,推廣服務型生產、增值服務、共享經濟等數據驅動的新模式新業態。(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13.加強中小企業數據資源供給與價值開發。鼓勵龍頭企業、平臺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數據,有針對性地開展數據清洗標注、交易合、分析挖掘等工作,為中小企業提供專業普惠的數據服務。探索打造以可信數據空間、區塊鏈等技術為支撐的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推動大中小企業間實現研發設計、設備狀態、交易訂單等高價值數據安全可信流通,拓寬中小企業數據獲取渠道。(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支持中小企業開展數據資產價值評估,加強對中小企業數據資產依法依規入表的指導,加強數據資產管理,依法依規維護中小企業數據資產權益。(財政部牽頭負責)
(六)提升數字化轉型供給質效
14.供需適配發展"小快輕準"產品。圍繞細分行業數字化轉型場景圖譜,推動龍頭企業聯合工業軟件企業開發數字化專用工具,培育一批"小快輕準"數字化產品和解決方案,形成供需圖譜。推動工業軟件、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等不同廠商提供開放接口,提升"小快輕準"數字化產品和解決方案的數據互聯互通與跨平臺互操作能力,增強產品易用性及開發便捷性。支持地方建設"小快輕準"資源池,通過線上宣傳、線下體驗等方式加快產品推廣。(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15.培育壯大數字經濟領域優質企業。推動龍頭企業數字化團隊對外輸出服務,推進現有工業互聯網平臺與垂直行業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在特定行業、特定領域具有較深知識積累和優質服務能力的行業型服務商、場景型服務商。以數字化培育新動能,用新動能推動新發展,推動中小企業在5G、人工智能、工業軟件、工業互聯網平臺等數字化領域加大創業創新力度,著力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小巨人"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七)提高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能力
16.構建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標準體系。組建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標準工作組,研制一批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更新完善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指標,構建細分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價體系。編制細分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實施指南,為中小企業改造實施提供專業指導。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標準驗證、推廣,強化中小企業與龍頭企業的標準適配與信息共享,推動中小企業全面融入產業鏈供應鏈。(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17.完善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服務載體。基于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完善全國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功能,打造滿足行業共性需求和企業個性需求的工具箱、資源池、案例庫。推進地方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服務平臺與全國平臺數據互通,提供轉型咨詢、診斷評估、應用推廣等專業化服務。鼓勵地方合規探索公益性服務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公共服務載體運營機制。推動全國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服務平臺與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綜合信息平臺資源共享,凝聚工作合力,加強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供給。(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18.全面增強中小企業數據與網絡安全防護能力。引導中小企業建立健全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制度,促進態勢感知、工業防火墻、入侵檢測系統等安全產品部署應用。支持中小企業開展網絡和數據安全演練,提升中小企業網絡風險防御和處置能力。鼓勵中小企業通過購買網絡安全保險等方式降低安全風險。(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組織建立部省聯動的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工作體系,加強橫向跨部門資源調度與縱向跨層級工作協同。推動各地強化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推進力量加強相關部門工作協同,明確重點工作組織分工,構建定期監測、指導、評估、培訓、交流等長效工作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二)加大資金支持。深入開展“一鏈一策一批"中小微企業融資促進行動,按照市場化原則滿足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融資需求。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針對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項目提供貼息支持,分行業常態化組織投融資對接活動。鼓勵金融機構推出支持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專門信貸產品,鼓勵融資擔保公司提供增信支持,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政策、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加大對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項目,特別是數字化轉型的金融支持力度。(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人才保障。利用中小企業服務“一張網”,面向不同行業、不同對象,分層分類提供培訓課程資源,組織開展大規模數字化培訓。開展數字化轉型職業標準、人才標準開發與專業技術人員培養,為中小企業數字化提供專業人才支撐。依托"制造業人才支持計劃"國家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等加大中小企業數字化人才培育力度,壯大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人才隊伍。(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四)促進交流互鑒。常態化舉辦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現場交流活動,加強溝通合作。鼓勵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城市開展對口協作,推動轉型資源共享共用與典型經驗復制推廣。支持開展工業互聯網平臺賦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城市行活動,促進工業互聯網平臺供給與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市場需求精準對接。加大輿論宣傳引導。及時總結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工作經驗,推廣典型案例、典型模式、典型產品。(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五)深化國際合作。依托二十國集團、金磚國家等合作機制,用好亞太經合組織中小企業部長會議、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等平臺,組織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國際交流合作活動,積極推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優秀解決方案、產品服務、標準規范走出去。(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財政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
財辦建〔2024]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根據《關于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23)117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就2024年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落實政府工作報告、全國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有關要求,深入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促進數字技術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充分發揮創新主體作用,推動發展新質生產力,完善現代化產業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一)聚焦企業需求,加快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以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為契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優先將數字化轉型需求迫切、具備一定數字化基礎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納入試點范圍。圍繞中小企業創新、市場、提質、降本、增效、綠色、安全等實際價值提升情況,滿足中小企業不同場景、不同級別的數字化轉型需求,切實解決中小企業"不愿轉、不敢轉、不會轉”的問題。
(二)強化數字賦能,培育高水平“小快輕準”產品。充分調動地方政府、中小企業、數字化服務商等各方積極性,積極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全面提升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開發推廣一批符合中小企業需求、高性價比的數字化產品、服務和解決方案。鼓勵試點城市支持數字化服務商,面向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市場需求強烈但供給相對不足的領域,研發攻關一批"小快輕準"數字化產品和解決方案。
(三)推動"鏈式"轉型,促進產業鏈供應鏈優化升級。聚焦數字化轉型需求迫切、轉型效益明顯的重點產業鏈,推動鏈主企業加強轉型能力輸出與業務協同,引領帶動鏈上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加快"卡位入鏈”,提升強鏈補鏈能力。發展數字化供應鏈,推動大企業通過訂單牽引、技術擴散、資源共享等方式,賦能供應鏈上下游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充分發揮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等載體的作用,推進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助力完善現代化產業體系。
三、支持對象
2024年將選擇35個左右城市開展第二批試點工作,試點城市應為地級市及以上,包括各省(區)的省會城市、其他地級市,直轄市所轄區縣,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兵團)。已納入首批試點范圍的城市不得重復申報。第二批城市試點實施期兩年,自實施方案批復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工作要求
(一)聚焦重點行業。試點城市應將制造業關鍵領域的中小企業作為數字化轉型試點的重點方向,可在重點行業領域(見附件2)中進一步確定具體細分行業開展試點,選取的細分行業應符合國家區域戰略發展規劃和產業導向,體現自身產業基礎和特色優勢,具有產值規模較大、中小企業集聚度較高的特征,避免分散。要結合不同行業特點,深入梳理行業共性改造需求,分業分級推進試點企業的數字化改造。
(二)聚焦重點企業。試點城市要在確定的細分行業中,選擇處于產業鏈關鍵環節的中小企業作為本次數字化改造的重點對象,要優先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規上工業中小企業納入改造范圍。重點推動企業開展生產過程、產品生命周期和產業鏈供應鏈等關鍵業務環節的深度數字化改造,推進數據采集、場景集成和系統互聯互通。注重推進人工智能大模型、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在研發設計、視覺質檢、參數優化、能耗管理、智能分抹等場景中的應用。東中西部被改造企業數量及改造后應達到的數字化水平按照《通知》執行。
(三)擴大復制推廣。試點城市要選擇若干基礎條件好、轉型效果突出、投入產出比高、可復制性強的試點企業作為轉型樣板,引導同行業企業"看樣學樣”,加大對優質數字化服務商、優質"小快輕準"數字化解決方案和產品的推廣。實施期滿時要實現細分行業規上工業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改盡改”(每個細分行業規上工業中小企業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二級及以上比例應達到 90% 以上,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數字化水平均應達到二級及以上);規下工業中小企業"愿改盡改”(規下工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二級及以上的比例應實現明顯提升)。
五、組織申報
申報試點城市的省(區、市)和兵團,由省級財政部門聯合同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擇優選定擬申報的試點城市,并向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統稱兩部門)報送推薦函。
為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統籌考慮區域差異和區域平衡,對規上工業中小企業數量多、數字化改造需求大、轉型基礎條件好、符合要求城市較多的省份,即截至2023年底,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規上工業中小企業數量超過15000家的省份(包括廣東、江蘇、浙江、山東、河南、安徽、福建、湖南、湖北、河北、江西、四川等12個省份),本批次試點可最多推薦2個城市,推薦排名不分先后。其他省(區、市)最多推薦1個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單獨申報)。
省級財政部門及同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需做好試點城市的組織和推進工作,對于擬申報試點的城市應按要求編制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實施方案(模板見附件1),需包括城市現有工作基礎、工作目標、具體實施內容、資金使用方向、保障措施、責任分工等內容。同時,已納入首批試點范圍的城市需對照兩部門批復的實施方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并將作為第二批試點城市選參考。上述資料由省級財政部門聯合同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版和PDF版(光盤刻錄)及推薦函各一式兩份,于2024年5月31日前報送兩部門。
資金分配和使用、績效管理、組織實施等相關工作將按照《通知》要求執行。后續試點工作實施過程請同時參考《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實施指南>的通知》(工企業函(2024)46號)。
財政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2024年4月30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財政部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智慧城市發展推進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的指導意見
發改數據〔2024]6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數據管理部門、財政廳(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城市是推進數字中國建設的綜合載體,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智慧化發展,是面向未來構筑城市競爭新優勢的關鍵之舉,也是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數字中國建設的決策部署,以數據融通、開發利用貫穿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建設始終,更好服務城市高質量發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質生活,支撐發展新質生產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城市建設,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充分發揮數據的基礎資源和創新引擎作用,整體性重塑智慧城市技術架構、系統性變革城市管理流程、一體化推動產城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強大動力。到2027年,全國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取得明顯成效,形成一批橫向打通、縱向貫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撐數字中國建設。到2030年,全國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全面突破,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涌現一批數字文明時代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中國式現代化城市。
二、全領域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
(一)建立城市數字化共性基礎。構建統一規劃、統一架構、統一標準、統一運維的城市運行和治理智能中樞,打造線上線下聯動、服務管理協同的城市共性支撐平臺,構建開放兼容、共性賦能、安全可靠的綜合性基礎環境,推進算法、模型等數字資源一體集成部署,探索建立共性組件、模塊等共享協作機制。鼓勵發展基于人工智能等技術的智能分析、智能調度、智能監管、輔助決策,全面支撐賦能城市數字化轉型場景建設與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城市信息模型、時空大數據、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實景三維中國等基礎平臺功能整合、協同發展、應用賦能,為城市數字化轉型提供統一的時空框架,因地制宜有序探索推進數字李生城市建設,推動虛實共生、仿真推演、迭代優
化的數字亭生場景落地。
(二)培育壯大城市數字經濟。深入推進數字技術與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鼓勵平臺企業構建多層次產業互聯網服務平臺。因地制宜發展智慧農業,加快工業互聯網規模化應用,推動金融、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和商貿、文旅、康養等生活性服務業數字化轉型,提升"上云用數賦智"水平。深化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促進城市數字化轉型和大中小企業融合創新協同發展。因地制宜發展新興數字產業,加強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先進計算、未來網絡、衛星遙感、三維建模等關鍵數字技術在城市場景中集成應用,加快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培育壯大數據產業,發展一批數據商和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提高數據要素應用支撐與服務能力。
(三)促進新型產城融合發展。創新生產空間和生活空間融合的數字化場景,加強城市空間開發利用大數據分析,推進數字化賦能郊區新城,實現城市多中心、網絡化、組團式發展。推動城市"數字更新”,加快街區、商圈等城市微單元基礎設施智能化升級,探索利用數字技術創新應用場景,激發產城融合服務能級與數字活力。深化城市場景開放促進以城帶產,提升產業聚合力。加速創新資源共享助力以產促城,發展虛擬園區和跨區域協同創新平臺,增強城市數字經濟就業吸附力。
(四)推進城市精準精細治理。加強城市數字化轉型與城市更新、空間優化、產業發展、鄉村振興、社會信用等重大戰略與政策銜接協同。完善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深化"一網統管"建設,推動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運維全過程各環節數據融通,加強城市生命體征監測,推動城市體檢與城市更新數據賦能、業務聯動。依托城市運行和治理智能中樞等,整合狀態感知、建模分析、城市運行、應急指揮等功能,聚合公共安全、規劃建設、城市管理、應急通信、交通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民情感知等領域,實現態勢全面感知、趨勢智能研判、協同高效處置、調度敏捷響應、平急快速切換。探索基層一體化智慧治理體系,加快高頻數據按需合規回流基層,形成基層數據可有效沉淀、可快速共享的應用服務體系,促進業務協同和上下聯動。加強城市自然人、法人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信用信息歸集和加工應用,探索依法依規建立城市數字服務供應商信用承諾、守信激勵、失信懲戒、信用修復的管理閉環。探索建設基于城市統一標識體系的"城市碼”,推進房屋建筑、重大項目等"落圖 ^+ 賦碼"機制,形成“多碼合一、一碼互聯”的服務治理體系。
(五)豐富普惠數字公共服務。提升"一網通辦"效能,以便民惠企為導向,探索政務服務增值化改革,拓展涉企服務廣度和深度,推動政務服務從“能辦"向"好辦"轉變,加大環節精簡,流程優化再造,深入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基本覆蓋城市公共服務高頻事項。支持地方建立多元參與和公眾監督機制,及時回應民眾關切。探索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建立居民服務“一卡通”。推動數字技術和教育、醫療、住房、就業、養老等公共服務融合,促進優質公共資源跨時空共享,提升服務資源覆蓋面和均衡普惠度。加強數字化賦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建設。推進適老助殘無障礙設施與公共服務數字化改造,積極發揮社會和市場力量助力重點人群跨越數字鴻溝。推動打造低成本、高體驗、交互式的社區、居家智慧養老服務場景。普及數字生活智能化,加快智慧餐飲、智能出行、數字家庭、上門經濟、即時零售等新場景建設,打造城市數字消費新地標。加強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數字化應用,以數字技術深入挖掘城市特色文化資源,豐富數字文創、數字內容等服務供給,發展智慧旅游。
(六)優化綠色智慧宜居環境。提高生態環境監管治理協同水平,打造智慧高效生態環境數字化監測體系,加強跨部門生態治理業務集成和數據聯動,支撐美麗城市建設。增強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務能力,加快提升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智能化水平,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支撐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分析決策。積極發展綠色智慧協同模式,鼓勵有條件地區推進省市縣一體化碳達峰、碳中和數智化管理,開展重點行業和區域碳排放監測分析,在產業園區、商務區等建設零碳智慧園區、綠色智能建筑。建立多方參與的碳普惠機制,探索構建個人企業碳賬戶、碳足跡等數據空間應用。倡導綠色出行、數字消費等低碳生活方式,引導居民生活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
(七)提升城市安全韌性水平。加強城市物理空間安全管理和安全風險態勢感知,強化應急廣播等城市安全風險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圍繞“高效處置一件事”,完善城市常態事件和應急事件分類處置流程,打破城市管理條塊分割和信息壁壘,構建全鏈條、全環節聯動應急處置體系,實現彈性適應、快速恢復。加強城市數字空間安全管理,健全完善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構建城市網絡運行安全管理體系,提升通信網絡韌性。加快推進城市數據安全體系建設,依法依規加強數據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全過程安全監管,落實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壓實數據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個人隱私保護。推進建設有韌性的城市數據可信流通體系,健全數據要素流通領域數據安全實時監測預警、數據安全事件通報和應急處理機制。
三、全方位增強城市數字化轉型支撐
(八)建設完善數字基礎設施。深入實施城市云網強基行動,加快建設新型廣播電視網絡,推進千兆城市建設,探索發展數字低空基礎設施。統籌推進城市算力網建設,實現城市算力需求與國家樞紐節點算力資源高效供需匹配,有效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建設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促進政府部門之間、政企之間、產業鏈環節間數據可信可控流通。加快推動城市建筑、道路橋梁、園林綠地、地下管廊、水利水務、燃氣熱力、環境衛生等公共設施數字化改造、智能化運營,統籌部署泛在韌性的城市智能感知終端。推動綜合能源服務與智慧社區、智慧園區、智慧樓宇等用能場景深度耦合,利用數字技術提升綜合能源服務綠色低碳效益。推動新能源汽車融入新型電力系統,推進城市智能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
(九)構建數據要素賦能體系。加快推進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建設,促進數據要素高效流通和使用。加快完善省、市兩級政務數據平臺,整合構建全國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關聯貫通政務數據資源,推進城市重點場景業務數據"按需共享、應享盡享”。有序推動公共數據開放。構建動態更新、分類分級的數據資源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數據質量評估評價機制,推動數據管理國家標準貫標評估工作,定期開展數據質量評價。
四、全過程優化城市數字化轉型生態
(十)推進適數化制度創新。鼓勵城市開展管理服務手段、管理服務模式、管理服務理念的適數化變革,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完善規則規范和運行流程體系。探索央地協同推進數字化變革與制度創新。推動完善公共數據管理和授權運營法規政策,細化完善配套措施。推進標準建設應用,加快城市數字化轉型規劃設計、數據互操作、數字李生、運營運維等標準規范研制,推動標準符合性檢測認證,促進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規范化、高質量發展。
(十一)創新運營運維模式。加快建立城市數據資源運營、設施運營、服務運營體系,探索新型政企合作伙伴機制,推動政府、企業、科研智庫和金融機構等組建城市數字化運營生態圈,打造多元參與、供需對接、價值驅動的社會長效運營機制,探索建立結果導向型運營預算和考核機制,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統籌推進城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探索建立統一規范的城市運維體系,構建城市運行和治理智能中樞等系統與部門業務需求、市民企業反饋相互貫通、選代優化的運維機制。支持各地創新一體化、規范化運維管理機制,逐步形成各類數字資源統一編目、配置、運維閉環。
(十二)推動數字化協同發展。推動城市群數字一體化發展,在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城市群推動數字基礎設施優化布局,強化數據要素共享利用,數字服務普惠共享,數字治理高效協同。推動數字經濟東西部協作,開展共建數字產業園區、數字消費幫扶等活動,加強先進規劃理念、建設經驗、管理模式復制推廣。彌合城鄉數字鴻溝,統籌推進智慧城市與數字鄉村協同建設,推動城鄉數字設施共享、數據資源整合,產業生態互促、公共服務共用。開展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國際合作,支持建立數字化合作伙伴關系,大力發展數字貿易。
五、保障措施
(十三)加強組織實施。充分發揮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綜合協調和政策保障。各地方要加強領導,推動各項政策措施、重點任務落地見效,杜絕數字"形象工程”。鼓勵各地方在依法依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通過各類資金渠道,加強資金支持。強化數字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市民數字素養。及時總結各地方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創新舉措,梳理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加強交流,共享成果,適時面向全國推廣。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財政部自然資源部2024年5月14日
商務部關于印發《數字商務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數字經濟的決策部署,更好推動商務各領域數字化發展,我部研究制定了《數字商務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商務部2024年4月26日
數字商務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
數字商務是數字經濟發展最迅速、創新最活躍、應用最豐富的重要組成,是數字經濟在商務領域的具體實踐,也是商務各領域數字化發展的實施路徑。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數字經濟的決策部署,更好推動商務各領域數字化轉型,賦能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遵循數字經濟發展規律,立足商務工作"三個重要"定位,以發展新質生產力為抓手,創新數字轉型路徑,提升數字賦能效果,做好數字支撐服務,打造數字商務生態體系,全方位提升商務發展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助力我國數字經濟不斷做強做優做大。
堅持創新驅動。加強先進信息技術在商務各領域全鏈條深度應用,促進模式、業態、產品、服務創新。以商務領域豐富應用場景優勢帶動先進技術落地和產品服務創新,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高水平發展局面。
堅持數據賦能。深度挖掘商務領域數據要素價值,加強數據對流通、消費、外貿、吸引外資、對外投資、國際合作等領域深度賦能,切實發揮數據要素對商務領域提質、降本、增效的支撐作用,打造商務高質量發展的數字化新引擎。
堅持融合發展。以數據、場景等為紐帶,推動商務領域線上線下融合、城市鄉村融合、國內國際融合,破除行業壁壘,鼓勵跨界發展,有效推動內外貿一體化進程。
堅持擴大開放。深化數字商務國際合作,進一步豐富合作層次、拓展合作渠道、建設合作載體,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開展先行先試,以商務領域數字化引領國際合作新優勢。
到2026年底,商務各領域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融合化水平顯著提升,數字商務規模效益穩步增長,產業生態更加完善,應用場景不斷豐富,國際合作持續拓展,支撐體系日益健全。商務領域數字經濟規模持續增長,網絡零售規模保持全球第一,跨境電商增速快于貨物貿易增速,貿易電子單據使用率達到國際平均水平,數字貿易整體規模持續擴大。
二、重點行動
(一)“數商強基”行動。
一是培育創新主體。打造一批引領創新的數字商務企業和產業集聚區。選一批商業科技創新應用優秀案例,引導企業加大先進信息技術創新應用力度。培育一批商務領域數據服務商,多場景釋放數據要素價值。
二是構建監測評價體系。建立健全數字商務監測評價體系,科學衡量和反映數字商務發展水平。開展數字商務全口徑監測,加強央地工作協同和數據共享。深化監測數據應用,形成數字商務動態指標,制定數字商務發展指數。建立數字商務評價體系,根據不同地區基礎條件、發展方向和工作目標,科學選取指標,制定評價方法,為評估成效、改進工作提供依據。
三是提升治理水平。加快商務大數據應用,健全央地協同的預警處置機制,提升內外貿、外資領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鼓勵各地方監測平臺與商務大數據平臺協同聯動,實現大數據體系提質擴面。建立商務領域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形成重要數據目錄,提升數據處理者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擴大商務領域公共數據資源供給,加強移動端建設,鼓勵各地探索開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
四是強化智力支撐。充分發揮智庫聯盟、研究機構、行業組織支持作用,加強與數字商務領域專家學者溝通聯系。支持數字商務相關學科專業人才培養,促進官產學研用協同,開展多層次、實用性數字商務人才培訓。發揮數字商務領域行業協會、產業聯盟作用,打造一批數字商務人才公共服務平臺,推動供求對接和資源共享。
五是推動規范發展。建立完善數字商務標準體系,用好數字商務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出臺數字商務行業標準化工作指引,加快商務數字化重點領域標準建設,推動標準實施應用,提升行業管理和服務質量。加強商務信用體系和品牌建設,促進數字商務質量提升。編制電子商務企業合規指南,引導企業依法合規經營,促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二)“數商擴消”行動。
一是培育壯大新型消費。實施數字消費提升行動,打造"4+N"網絡消費矩陣,開展"全國網上年貨節"雙品網購節"數商興農慶豐收"絲路云品電商節"4個全國性網絡促銷活動,支持各地因地制宜開展系列配套活動。鼓勵發展數字、綠色、健康等消費,開展家居煥新、國潮煥新、場景煥新等網絡主題促銷,圍繞新品體驗、文娛旅游、體育賽事、醫療康養等打造一批數實融合消費新場景,培育一批數字消費品牌。
二是促進線上線下融合。鼓勵商貿服務業數字化發展。確認一批智慧商圈、智慧商店,指導商品市場開展數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級,推動一刻鐘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務平臺覆蓋率提升。加快生活服務數字化賦能,推動生活服務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升級。完善“老字號數字博物館”,激發老字號創新活力。
三是激發農村消費潛力。實施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工程,培育一批農村電商直播基地和縣域數字流通龍頭企業,組織開展農村直播電商相關活動,推動農產品產業鏈數字化轉型。實施"數商興農",組織實施優質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幫扶,培育一批區域特色網絡品牌。完善農村寄遞物流體系,推動農村電商與快遞協同發展。
四是促進內外貿市場對接。促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行業規范健康發展,以全球好物為我國消費者提供多樣化選擇。鼓勵“絲路電商"伙伴國在我國電商平臺設立展銷專欄,支持地方舉辦國別電商主題周、駐華大使直播等特色活動,帶動全球共享中國電子商務大市場。引導電商平臺設立外貿優品內銷專區、專場等,幫助外貿企業拓展國內市場,滿足消費者多元化需求。
五是推動商貿流通領域物流數字化發展。打造一批數字化服務平臺,加強物流全鏈路信息整合,推廣使用智能倉配、無人物流設備,加快標準托盤、周轉箱(筐)等使用,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動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協同發展,指導電商平臺與快遞企業加強業務對接和數據共享,開展電商平臺原發包裝引領行動,加快電商領域快遞包裝綠色轉型。
(三)“數商興貿"行動。
一是提升貿易數字化水平。推動貿易全鏈條數字化發展,依托粵港澳大灣區全球貿易數字化領航區、自由貿易試驗區、上海"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等,加快推進電子貿易單據應用和跨境互操作,培育外貿新動能。
二是促進跨境電商出口。優化跨境電商出口監管方式。組織跨境電商綜試區開展平臺和賣家出海等專項行動。支持跨境電商賦能產業帶,引導傳統外貿企業發展跨境電商,建立線上線下融合、境內境外聯動的營銷服務體系。提升海外倉專業化、規模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拓展服務貿易數字化內容。實施對外文化貿易“千帆出海"計劃,培育一批以數字文化貿易為特色的品牌項目、出海平臺,支持文化企業積極拓展國際市場,推動數字文化貿易發展。支持電商平臺創新云計算、移動支付等數字化產品和服務,加強遠程交付能力,開發海外服務市場。
四是大力發展數字貿易。推動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建立健全數字貿易治理體系,加快發展數字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積極與有關國家和地區開展數字貿易國際合作。每年舉辦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強化創新引領作用,加快成果落地。提升重要展覽展會數字化水平,舉辦"云展覽”",開展"云展示”云對接”云洽談”"云簽約"等。
(四)“數商興產"行動。
一是建強數字化產業鏈供應鏈。培育一批深耕垂直產業的B2B平臺。依托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打造一批特色數智化產業帶,帶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開展供應鏈創新與應用,出臺數字供應鏈發展專項行動計劃。建設一批數字國際供應鏈平臺,完善平臺信用評價、國際物流、支付結算、信息服務、跨境數據流動等供應鏈綜合服務功能。
二是優化數字領域吸引外資環境。繼續推動放寬電信等行業準入,吸引更多外資企業投資數字產業。出臺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在數字領域提出針對性開放舉措。提升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數據跨境流動便利度。支持北京、上海、天津等自由貿易試驗區落實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制定重要數據目錄等制度規范,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
三是擴大數字領域對外投資合作。積極商簽落實多雙邊數字經濟投資合作備忘錄,引導數字經濟產業鏈合理有序跨境布局。推動出海消費端平臺和國內產業端平臺協同,鼓勵電商平臺帶動智慧物流、移動支付等產業鏈上下游出海。做好數字企業走出去服務保障,編制年度《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等公共服務產品,積極做好數字領域貿易摩擦應對,維護我企業合法權益。推動對外投資便利化數字化,在全國推廣使用對外投資電子證照。
(五)“數商開放"行動。
一是拓展“絲路電商"合作空間。拓寬“絲路電商"朋友圈,推動與更多國家新建電子商務雙邊合作機制。推進現有機制落實落地,開展政策溝通、產業對接、地方合作、能力建設,拉緊與共建國家的貿易紐帶。探索成立全球電子商務合作聯盟。打造一批“絲路電商"地方合作品牌,鼓勵地方發揮資源烹賦和產業特色,與相關國家和地區開展合作對接。
二是開展數字規則先行先試。立足自身制度框架,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指導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等開展數字領域先行先試和壓力測試,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引領作用的制度型開放成果。落實"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工作方案,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擴大制度型開放,培育功能性服務主體,推動38項先行先試舉措落地生效,適時推廣成熟經驗。
三是積極參與全球數字經濟治理。發出中國聲音、貢獻中國智慧,推動達成一批數字經濟合作共識。積極推進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和《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進程。積極參與世貿組織電子商務談判。加強上合組織、金磚國家、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等區域和多雙邊數字領域對話合作,拓展互利共贏的數字經濟國際合作新空間。落實并推廣《數字經濟和綠色發展國際經貿合作框架協議》,圍繞貿易投資促進、政策交流、技能培訓等推出一批合作項目。
三、保障措施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數字思維和創新意識,立足地區稟賦,用好用足現有工作機制,積極協調數據、人才、金融、物流、基建等領域配套資源力量。統籌用好現有財政資金政策,支持數字商務經營主體及重點項目,促進金融企業與數字商務企業對接,積極支持數字商務中小企業融資需求。及時總結階段性成效和好經驗好做法,通過地方媒體、政府網站等多種渠道和方式進行宣傳報道。守住安全底線,保障商務領域數據安全和網絡安全,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責任,防范數字商務領域安全生產風險。
財政部關于印發《關于加強數據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財資〔2023〕1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的決策部署,規范和加強數據資產管理,更好推動數字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我們制定了《關于加強數據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關于加強數據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
財政部2023年12月31日
關于加強數據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
數據資產,作為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進程中的新興資產類型,正日益成為推動數字中國建設和加快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戰略資源。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現就加強數據資產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改革創新、系統謀劃,把握全球數字經濟發展趨勢,建立數據資產管理制度,促進數據資產合規高效流通使用,構建共治共享的數據資產管理格局,為加快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推動高質量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確保安全與合規利用相結合。統籌發展和安全,正確處理數據資產安全、個人信息保護與數據資產開發利用的關系。以保障數據安全為前提,對需要嚴格保護的數據,審慎推進數據資產化;對可開發利用的數據,支持合規推進數據資產化,進一步發揮數據資產價值。
一堅持權利分置與賦能增值相結合。適應數據資產多用途屬性,按照"權責匹配、保護嚴格、流轉順暢、利用充分"原則,明確數據資產管理各方權利義務,推動數據資產權利分置,完善數據資產權利體系,豐富權利類型,有效賦能增值,夯實開發利用基礎。
堅持分類分級與平等保護相結合。加強數據分類分級管理,建立數據資產分類分級授權使用規范。鼓勵按用途增加公共數據資產供給,推動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業的公共數據資產有條件無償使用,平等保護各類數據資產權利主體合法權益。
堅持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探索多樣化有償使用方式。支持用于產業發展、行業發展的公共數據資產有條件有償使用。加大政府引導調節力度,探索建立公共數據資產開發利用和收益分配機制。強化政府對數據資產全過程監管,加強數據資產全過程管理。
堅持創新方式與試點先行相結合。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完善數據資產管理體制機制。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相結合,堅持改革于法有據,既要發揮頂層設計指導作用,又要鼓勵支持各方因地制宜、大膽探索。
(三)總體目標。
構建"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多方共建"的數據資產治理模式,逐步建立完善數據資產管理制度,不斷拓展應用場景,不斷提升和豐富數據資產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推進數據資產全過程管理以及合規化、標準化、增值化。通過加強和規范公共數據資產基礎管理工作,探索公共數據資產應用機制,促進公共數據資產高質量供給,有效釋放公共數據價值,為賦能實體經濟數字化轉型升級,推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任務
(四)依法合規管理數據資產。保護各類主體在依法收集、生成、存儲、管理數據資產過程中的相關權益。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經依法授權具有公共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將其依法履職或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持有或控制的,預期能夠產生管理服務潛力或帶來經濟利益流入的公共數據資源,作為公共數據資產納入資產管理范疇。涉及處理國家安全、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程序進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職責所必需的范圍和限度。相關部門結合國家有關數據目錄工作要求,按照資產管理相關要求,組織梳理統計本系統、本行業符合數據資產范圍和確認要求的公共數據資產目錄清單,登記數據資產卡片,暫不具備確認登記條件的可先納入資產備查簿。
(五)明晰數據資產權責關系。適應數據多種屬性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與數據分類分級、確權授權使用要求相銜接,落實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和數據產品經營權權利分置要求,加快構建分類科學的數據資產產權體系。明晰公共數據資產權責邊界,促進公共數據資產流通應用安全可追溯。探索開展公共數據資產權益在特定領域和經營主體范圍內入股、質押等,助力公共數據資產多元化價值流通。
(六)完善數據資產相關標準。推動技術、安全、質量、分類、價值評估、管理運營等數據資產相關標準建設。鼓勵行業根據發展需要,自行或聯合制定企業數據資產標準。支持企業、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相關行業組織等參與數據資產標準制定。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應配套建立公共數據資產卡片,明確公共數據資產基本信息、權利信息、使用信息、管理信息等。在對外授予數據資產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時,在本單位資產卡片中對授權進行登記標識,在不影響本單位繼續持有或控制數據資產的前提下,可不減少或不核銷本單位數據資產。
(七)加強數據資產使用管理。鼓勵數據資產持有主體提升數據資產數字化管理能力,結合數據采集加工周期和安全等級等實際情況及要求,對所持有或控制的數據資產定期更新維護。數據資產各權利主體建立健全全流程數據安全管理機制,提升安全保護能力。支持各類主體依法依規行使數據資產相關權利,促進數據資產價值復用和市場化流通。結合數據資產流通范圍、流通模式、供求關系、應用場景、潛在風險等,不斷完善數據資產全流程合規管理。在保障安全、可追溯的前提下,推動依法依規對公共數據資產進行開發利用。支持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為提升履職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強化公共數據資產授權運營和使用管理。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對授權運營的公共數據資產使用情況等重要信息進行更新維護。
(八)穩妥推動數據資產開發利用。完善數據資產開發利用規則,推進形成權責清晰、過程透明、風險可控的數據資產開發利用機制。嚴格按照“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要求和資產管理制度規定,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可授權運營主體對其持有或控制的公共數據資產進行運營。授權運營前要充分評估授權運營可能帶來的安全風險,明確安全責任。運營主體應建立公共數據資產安全可信的運營環境,在授權范圍內推動可開發利用的公共數據資產向區域或國家級大數據平臺和交易平臺匯聚。支持運營主體對各類數據資產進行融合加工。探索建立公共數據資產政府指導定價機制或評估、拍賣競價等市場價格發現機制。鼓勵在金融、交通、醫療、能源、工業、電信等數據富集行業探索開展多種形式的數據資產開發利用模式。
(九)健全數據資產價值評估體系。推進數據資產評估標準和制度建設,規范數據資產價值評估。加強數據資產評估能力建設,培養跨專業、跨領域數據資產評估人才。全面識別數據資產價值影響因素,提高數據資產評估總體業務水平。推動數據資產價值評估業務信息化建設,利用數字技術或手段對數據資產價值進行預測和分析,構建數據資產價值評估標準庫、規則庫、指標庫、模型庫和案例庫等,支撐標準化、規范化和便利化業務開展。開展公共數據資產價值評估時,要按照資產評估機構選聘有關要求,強化公平、公正、公開和誠實信用,有效維護公共數據資產權利主體權益。
(十)暢通數據資產收益分配機制。完善數據資產收益分配與再分配機制。按照“誰投入、誰貢獻、誰受益"原則,依法依規維護各相關主體數據資產權益。支持合法合規對數據資產價值進行再次開發挖掘,尊重數據資產價值再創造、再分配,支持數據資產使用權利各個環節的投入有相應回報。探索建立公共數據資產治理投入和收益分配機制,通過公共數據資產運營公司對公共數據資產進行專業化運營,推動公共數據資產開發利用和價值實現。探索公共數據資產收益按授權許可約定向提供方等進行比例分成,保障公共數據資產提供方享有收益的權利。在推進有條件有償使用過程中,不得影響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業的公共數據有條件無償使用,相關方要依法依規采取合理措施獲取收益,避免向社會公眾轉嫁不合理成本。公共數據資產各權利主體依法納稅并按國家規定上繳相關收益,由國家財政依法依規納入預算管理。
(十一)規范數據資產銷毀處置。對經認定失去價值、沒有保存要求的數據資產,進行安全和脫敏處理后及時有效銷毀,嚴格記錄數據資產銷毀過程相關操作。委托他人代為處置數據資產的,應嚴格簽訂數據資產安全保密合同,明確雙方安全保護責任。公共數據資產銷毀處置要嚴格履行規定的內控流程和審批程序,嚴禁擅自處置,避免公共數據資產流失或泄露造成法律和安全風險。
(十二)強化數據資產過程監測。數據資產各權利主體均應落實數據資產安全管理責任,按照分類分級原則,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落實數據安全保護制度,把安全貫徹數據資產開發、流通、使用全過程,提升數據資產安全保障能力。權利主體因合并、分立、收購等方式發生變更,新的權利主體應繼續落實數據資產管理責任。數據資產各權利主體應當記錄數據資產的合法來源,確保來源清晰可追溯。公共數據資產權利主體開放共享數據資產的,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和對外提供制度機制。鼓勵開展區域性、行業性數據資產統計監測工作,提升對數據資產的宏觀觀測與管理能力。
(十三)加強數據資產應急管理。數據資產各權利主體應分類分級建立數據資產預警、應急和處置機制,深度分析相關領域數據資產風險環節,梳理典型應用場景,對數據資產泄露、損毀、丟失、篡改等進行與類別級別相適的預警和應急管理,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出現風險事件,及時啟動應急處置措施,最大程度避免或減少資產損失。支持開展數據資產技術、服務和管理體系認證。鼓勵開展數據資產安全存儲與計算相關技術研發與產品創新。跟蹤監測公共數據資產時,要及時識別潛在風險事件,第一時間采取應急管理措施,有效消除或控制相關風險。
(十四)完善數據資產信息披露和報告。鼓勵數據資產各相關主體按有關要求及時披露、公開數據資產信息,增加數據資產供給。數據資產交易平臺應對交易流通情況進行實時更新并定期進行信息披露,促進交易市場公開透明。穩步推進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所持有或控制的數據資產納入本級政府國有資產報告工作,接受同級人大常委會監督。
(十五)嚴防數據資產價值應用風險。數據資產權利主體應建立數據資產協同管理的應用價值風險防控機制,多方聯動細化操作流程及關鍵管控點。鼓勵借助中介機構力量和專業優勢,有效識別和管控數據資產化、數據資產資本化以及證券化的潛在風險。公共數據資產權利主體在相關資產交易或并購等活動中,應秉持謹慎性原則扎實開展可研論證和盡職調查,規范實施資產評估,嚴防虛增公共數據資產價值。加強監督檢查,對涉及公共數據資產運營的重大事項開展審計,將國有企業所屬數據資產納入內部監督重點檢查范圍,聚焦高溢價和高減值項目,準確發現管理漏洞,動態跟蹤價值變動,審慎開展價值調整,及時采取防控措施降低或消除價值應用風險。
三、實施保障
(十六)加強組織實施。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到數據資產管理全過程各方面,高度重視激發公共數據資產潛能,加強公共數據資產管理。加強統籌協調,建立推進數據資產管理的工作機制,促進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協同聯動,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強化央地聯動,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探索將公共數據資產管理發展情況納入有關考核評價指標體系。
(十七)加大政策支持。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統一的數據資產標準和制度建設、數據資產相關服務、數據資產管理和運營平臺等項目實施。統籌運用財政、金融、土地、科技、人才等多方面政策工具,加大對數據資產開發利用、數據資產管理運營的基礎設施、試點試驗區等扶持力度,鼓勵產學研協作,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投向數據資產領域。
(十八)積極鼓勵試點。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結合,形成鼓勵創新、容錯免責良好氛圍。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行業和企業先行先試,結合已出臺的文件制度,探索開展公共數據資產登記、授權運營、價值評估和流通增值等工作,因地制宜探索數據資產全過程管理有效路徑。加大對優秀項目、典型案例的宣介力度,總結提煉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做法,以點帶面推動數據資產開發利用和流通增值。鼓勵地方、行業協會和相關機構促進數據資產相關標準、技術、產品和案例等的推廣應用。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川府發[2024]21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快構建我省數字經濟發展體制機制,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建設全國數字經濟創新發展先行省,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省委十二屆歷次全會部署,錨定建設數字經濟創新發展先行省總目標,以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為主線,統籌數據發展和安全,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和體制機制構建雙輪驅動,協同完善數據基礎制度和數字基礎設施,全面推進數字技術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持續提升數字經濟治理能力,充分發揮我省產業、市場、人才、場景等綜合優勢,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有力支撐國家戰略腹地建設,全面賦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到2027年,數字經濟總量及核心產業增加值占GDP(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均超過全國平均水平,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基本建立,數據開發利用和交易流通水平顯著提升,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進一步融合,建成國家"東數西算"工程戰略支點,算力總規模達到40EFLOPS(每秒10的18次方次浮點運算),培育一批國家級數字科技創新載體和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數據企業,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到2030年,全省一體化數據市場全面建立,數據資源化、要素化、價值化體系更加健全,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實現翻番,數字經濟成為高質量發展的重要經濟形態,建成數字經濟創新發展先行省。
二、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增強數字經濟牽引力
(一)促進數據資源有序開發利用。落實數據持有權、使用權、經營權結構性分置制度,明晰各類主體權責范圍。建立全省公共數據資源管理體系,建設全省一體化數據產權登記管理平臺,加快推進數據產權登記、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等工作,探索建立數據知識產權登記制度。深入實施“數據要素x"行動,建立政企合作、社會參與、多方協同的數據融合創新應用機制,遂選打造一批示范性強、顯示度高、帶動性廣的創新應用場景。在清潔能源、醫療醫藥、工業制造、文化旅游、應急管理等領域建設一批人工智能高質量數據集。整合組建四川數據集團。
(二)加快培育一體化數據市場。加快培育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務生態,細化數據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方面機制規則,完善主要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數據價格的機制。加快建設運營四川省數字資產交易中心,積極創建國家級數據交易機構,支持各類數據流通交易方式發展。促進企業數據創新應用,鼓勵市場力量挖掘商業數據價值。推動行業龍頭企業、平臺企業開放數據服務能力,帶動提升中小企業數據利用水平。在確保安全前提下,探索個人數據授權機制和開發利用模式。健全數據資產評估標準,探索數據資產入表、數據資產作價入股等。鼓勵金融機構面向個人或企業開展數據資產金融創新服務。
(三)強化數據安全治理保障。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加強對數據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針對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新技術應用和新模式新業態,探索建立容錯糾錯、盡職免責機制。加強數據安全技術防護體系建設,提升全國一體化算力網國家樞紐節點(四川)安全防護能力,強化重要數據、核心數據保護,推進國家級數據資源戰略儲備基地建設。支持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在國家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框架下,制定區內需要納入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個人信息保護認證管理范圍的數據清單。大力發展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產業。
三、適度超前布局數字基礎設施,提升數字經濟支撐力
(四)加快網絡設施提質擴容。深入開展雙千兆網絡建設,推動IP(互聯網協議)承載和光傳輸融合發展,加快接入網、城域網和骨干網同步擴容升級,前瞻性開展6G技術研發,推進"雙萬兆"技術試點。深入推進IPv6(互聯網協議第6版)規模部署和應用。持續建設低中高速協同發展的移動物聯網體系。加快建設跨區域、多層次算力高速直聯網絡,支持建設城市算力網,打造天府數據中心集群內1毫秒,集群到省內區域數據中心3 毫秒、到省外重點地區15 毫秒的算力網絡時延圈。超前布局衛星互聯網、量子通信等未來網絡設施,推動北斗導航地面基準站網、通信地面站和衛星數據中心建設,協同推進衛星通信系統與地面移動通信網絡、數據中心和骨干網融合組網。
(五)科學布局算力設施。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算力網國家樞紐節點,以天府數據中心集群為核心,支持成都優化算力結構、提質增效,支持雅安建設集群拓展區,支持綿陽、德陽、宜賓、達州、內江等地按需建設算力基礎設施,支持在清潔能源富集區域探索以就近供電、聚合交易、就地消納的“綠電聚合供應"模式建設綠色數據中心。推動建設算力互聯網,深化建設四川省算力調度服務平臺,建立健全算力資源監測調度機制,實現算力資源混合部署和統一調度。積極參與全國一體化算力網原型技術實驗場建設,加強算力與數據、算法融合創新。
(六)強化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圍繞數據匯聚、處理、流通、應用、運營全生命周期,在隱私計算、區塊鏈、數據沙箱等方面開展試點試驗,打造互聯互通、安全可信的新型“數場"基礎設施,融入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布局。圍繞重要行業領域和典型應用場景,推動企業、行業、城市、個人、跨境等五類數據空間建設,促進數據要素合規、高效流通使用。圍繞人工智能、零信任、終端安全等技術融合應用,推動建設數據安全基礎設施,提升數據流通環節的安全可靠水平。
四、加快發展數字新技術新賽道,塑造數字經濟競爭力
(七)加強數字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集聚和用好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實施數字經濟重大科技專項,加大高端芯片、基礎軟件、工業軟件等基礎領域核心技術攻關力度。聚焦智能網聯、太赫茲、智能感知、無人機系統等領域,開展核心基礎零部件和元器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等核心技術研發攻關。推進人工智能、數字李生、下一代移動通信、量子科技等未來技術創新,加快實現引領性、原創性成果突破。完善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鼓勵組建數字經濟創新聯合體、產業化中試平臺、成果轉化平臺等,探索數字科技成果轉化新模式新機制,加速數字創新成果轉化。
(八)大力發展人工智能產業。深入實施人工智能一號創新工程,聚焦人工智能理論算法、算力芯片、服務器、機器人、無人機等重點領域組織開展科技攻關。推進國省級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和國家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市(州)建設人工智能省級創新型產業集群,加快推動人工智能在交通、教育、醫療、電力、應急救援等重點行業領域的規模化應用,積極爭取在川建設“人工智能 \scriptstyle+ "場景示范工程和國家人工智能行業應用基地。積極招引人工智能頭部企業,依托通用大模型研發孵化面向核能電力、智能制造、醫學診療、防災減災、文化旅游等特色場景的行業大模型,推動成都超算中心、成都智算中心加快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開放創新平臺,推動天府繹溪實驗室高水平建設先進計算前沿研究中心。
(九)培育發展數據產業。加強數據產業規劃布局,聚焦數據采集匯聚、加工分析、流通交易、開發應用、安全治理,以及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等方面,加大數據鏈主企業引培力度,推動數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合作,在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地打造一批協同互補、特色發展、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數據產業集聚區。加快建設成都國家數據標注基地試點,推進“蓉數公園”、四川數據要素產業園等特色數據產業園區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市(州)立足比較優勢發展數據生產、數據流通、數據應用、數據安全等服務業,爭創國家級數據服務產業基地。加快打造數據經紀、數據托管、數據交易等新服務業態,培育一批服務型、應用型、技術型數據企業和第三方數據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