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頻業務 “線下辦”指引
國家稅務總局烏海市烏達區稅務局2025年4月
CONTENTS目錄
..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代開增值稅紅字發票 4
發票代開作廢,
解除非正常戶 6
.個體工商戶、事業單位變更法人 7
申報更正與作廢 8
.退(抵)稅費申請 9
.稅收(規費)違法行為處理 10
稅控設備抄報、解鎖 11
注銷稅控盤 12
單位納稅人社保刷卡扣款 13
單位納稅人保險費退費 14
單位納稅人保險費工資申報、預處理等問題 15
自然人保險費現金繳費 16
..自然人社保退費 17
..個人所得稅退稅 19
.個人所得稅申報(股權轉讓補償、月(季)度申報) 20
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房屋租賃類發票
一、業務前提:
房主本人進行代開:身份證原件,房產證或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開票信息。
其他個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賃企業等單位出租不動產,需要向承租方開具發票的,可以由受托單位代其向主管稅務機關按規定申請代開發票,并提交中介合同或委托協議書、委托方身份證件復印件、受托方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受托方身份證件、房主本人房產證或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開票信息。
二、辦理流程:
(一)需叫號通過綜合服務窗口進行實名認證
(二)提供準確的代開信息
(三)通過“智能顯示屏”核對代開信息
(四)繳納稅費款
(五)發票開具
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一、一般項目代開
(一)業務前提
開票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準確的代開信息
(二)辦理流程:
1.需叫號通過綜合服務窗口進行實名認證
2.提供準確的代開信息
3.“智能顯示屏”核對代開信息
4.繳納稅費款
5.發票開具
二、特殊項目代開
(一)房屋租賃類發票
1.業務前提:
房主本人進行代開:身份證原件,房產證或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開票信息。
其他個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賃企業等單位出租不動產,需要向承租方開具發票的,可以由受托單位代其向主管稅務機關按規定申請代開發票,并提交中介合同或委托協議書、委托方身份證件復印件、受托方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受托方身份證件、房主本人房產證或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開票信息。
2.辦理流程:
(1)需叫號通過綜合服務窗口進行實名認證
(2)提供準確的代開信息
(3)“智能顯示屏”核對代開信息
(4)繳納稅費款
(5)發票開具
(二)運輸類發票
1.業務前提:開票人本人身份證原件、行駛證、準確的代開信息
2.辦理流程:
(1)需叫號通過綜合服務窗口進行實名認證
(2)提供準確的代開信息
(3)“智能顯示屏”核對代開信息
(4)繳納稅費款
(5)發票開具
(6)納稅人需次月通過綜合服務窗口申報個人所得稅
(三)建筑服務類
1.業務前提:開票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準確的代開信息
2.辦理流程:
(1)需叫號通過綜合服務窗口進行實名認證
(2)提供準確的代開信息
(3)“智能顯示屏”核對代開信息
(4)繳納稅費款
(5)發票開具
代開增值稅紅字發票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紅沖
(一)業務前提
攜帶1-3聯專用發票,開票人身份證和銀行卡正反面復印件
(二)辦理流程
1.若該張發票未被購買方抵扣,通過綜合服務窗口開具此專票的紅字信息確認單;若購買方已抵扣,需先聯系購買方開具紅字信息確認單
2.通過“智能顯示屏”核對需紅沖的發票
3.提供銀行卡正反面復印件、銀行開戶行信息進行退稅
4.針對綜合服務窗口出具的退稅申請表簽字并按手印
二、增值稅普通發票紅沖
(一)業務前提
攜帶1-3聯普通發票,開票人身份證和銀行卡正反面復印件
(二)辦理流程:
1.通過綜合服務窗口開具此專票的紅字信息確認單
2.通過“智能顯示屏”核對需紅沖的發票
3.提供銀行卡正反面復印件、銀行開戶行信息進行退稅
4.針對綜合服務窗口出具的退稅申請表簽字并按手印
發票代開作廢
一、業務前提
攜帶1-3聯發票,開票人身份證和銀行卡正反面復印件
二、辦理流程
(一)通過綜合服務窗口進行發票作廢(二)通過“智能顯示屏”核對需紅沖的發票(三)提供銀行卡正反面復印件、銀行開戶行信息進行退稅(四)針對綜合服務窗口出具的退稅申請表簽字并按手印
解除非正常戶
一、業務前提
納稅人攜帶公章、身份證原件
二、辦理流程
(一)需叫號通過綜合服務窗口查詢相關未申報及認定情況 (二)針對未申報行為接受違法行為處罰(三)針對綜合服務窗口出具的文書加蓋公章(四)通過電子稅務局繳納罰款并申報認定非正常之前的稅費
(五)綜合服務窗口審核后取消非正常
個體工商戶、事業單位變更法人
單位納稅人變更法人直接通過市監部門辦理即可,自動同步至稅務部門。
一、個體工商戶
(一)業務前提新舊法人攜帶身份證復印件與公章
(二)辦理流程
1.需叫號通過綜合服務窗口驗證是否存在未辦結涉稅
事項2.如存在未完成的稅收(規費)違法行為及未申報,需
先進行處理3.通過電子稅務局繳納罰款或申報當期稅費4.綜合服務窗口進行變更稅務登記5.針對綜合服務窗口出具的變更稅務登記表新舊法人
需同時簽字并按手印6.出具清稅證明
二、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
(一)業務前提:攜帶變更后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
(二)辦理流程:
1.需叫號通過綜合服務窗口進行變更稅務登記
2.針對綜合服務窗口出具的《變更稅務登記表》加蓋公章
申報更正與作廢
一、申報錯誤更正
(一)業務前提
納稅人需攜帶企業公章、身份證、準確的申報數據
(二)辦理流程
1.前往綜合服務窗口進行申報錯誤更正
2.通過“智能顯示屏”核對更正數據
3.針對更正后的申報表加蓋公章
二、申報作廢
(一)業務前提
納稅人需明確作廢申報表的屬期及作廢原因
(一)辦理流程
1.前往綜合服務窗口進行申報作廢
2.通過“智能顯示屏”核對需作廢的申報表
退(抵)稅費申請
需窗口進行退(抵)稅費申請的情況:
1.自然人窗口代開紙質發票繳納稅款后作廢或紅沖發票產生的退稅
2.單位納稅人、個體工商戶需申請退滯納金
3.單位納稅人、查賬征收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退稅
4.跨區涉稅事項報驗納稅人需退還預繳的企業所得稅
5.其他個別無法退稅偶然性情況
一、自然人退稅業務
(一)業務前提
攜帶開票人身份證原件及銀行卡復印件(正反面)、提供該銀行開戶行、攜帶紙質發票1-3聯
(二)辦理流程:
1.需叫號通過綜合服務窗口作廢或紅沖原發票
2.針對綜合服務窗口出具的退稅申請表簽字并按手印
二、單位納稅人、個體工商戶退稅
(一)業務前提:經辦人攜帶公章、完稅憑證
(二)辦理流程:
1.先通過電子稅務局更正錯誤屬期申報表
2.需叫號通過綜合服務窗口確認應退(費)
3.針對綜合服務窗口出具的退稅申請表簽字加蓋公章
稅收(規費)違法行為處理
如您存在逾期未申報、發票丟失等違法行為,需進行稅收(規費)違法行為處理業務。
一、業務前提
納稅人需攜帶公章、本人身份證原件
二、辦理流程
1.需叫號通過綜合服務窗口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2.針對綜合服務窗口出具的文書加蓋公章3.如需繳納罰款需通過電子稅務局繳納并申報該屬期稅費4.如無需繳納罰款需當日申報所有未申報稅費
稅控設備抄報、解鎖
一、業務前提
納稅人攜帶稅控盤到辦稅服務廳
二、辦理流程
1.需叫號通過綜合服務窗口進行抄報解鎖2.如存在未申報、比對不通過情況需要納稅人到電子稅務局申報未申報屬期稅費種或自行更正申報表3.申報后到回到綜合服務窗口進行解鎖
注銷稅控盤
一、稅控盤存在
(一)業務前提
納稅人需攜帶全部紙質發票、稅控盤
(二)辦理流程
1.需先到電子稅務局將剩余發票全部繳銷2.繳銷后叫號到綜合服務窗口進行注銷抄報3.若發票丟失可直接叫號到綜合服務窗口進行處罰處理
二、稅控盤丟失
(一)業務前提
納稅人需攜帶全部紙質發票、公章
(二)辦理流程
1.需先到電子稅務局將剩余發票全部繳銷2.繳銷后叫號到綜合服務窗口進行丟失處理3.若發票丟失可直接叫號到綜合服務窗口進行處罰處理4.對丟失被盜損毀報告蓋公章(二)前臺留存
丟失被盜損毀報告
單位納稅人社保刷卡扣款
一、業務前提
納稅人攜帶身份證、銀行卡
二、辦理流程
1.納稅人需先確認好扣款金額、確認是否加收滯納金
2.叫號到綜合服務窗口刷卡扣款
單位納稅人保險費退費
一、業務前提
1.納稅人攜帶單位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3.退某一職工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4.加蓋公章的委托書(單位委托某人代辦)、情況說明
5.公戶(開戶)復印件
6.單位繳納保險的完稅憑證
7.若職工死亡,需要其死亡證明
二、辦理流程
1.先到人社修改該職工停保時間,停保時間應選擇實際退費的前一個月2.需叫號通過綜合服務窗口進行辦理
三、前臺留存
單位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情況說明、公戶(開戶)復印件、單位繳納保險的完稅憑證、死亡證明
單位納稅人保險費工資申報、預處理等問題
一、業務前提
納稅人需先詢問稅務社保科室是否需要進行撤銷預處理信息,需要納稅人在社保繳費客戶端自行下載預處理信息撤銷申請表、并填寫好加蓋公章,一式兩份后到綜合服務窗口辦理
二、辦理流程
1.納稅人叫號到綜合服務窗口進行辦理
2.窗口需為納稅人填寫預處理信息撤銷申請表
三、前臺留存
預處理信息撤銷申請表
自然人保險費現金繳費
一、養老保險
(一)業務前提
納稅人需先確認自已繳費檔次,第一年繳費需要到社保單位核定,確認繳納靈活就業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攜帶足額現金及身份證
(二)辦理流程
1.納稅人到稅務收現窗口
2.通過“智能顯示屏”核對繳費信息及金額
3.稅務人員審點現金后進行社保繳納
二、醫療保險
(一)業務前提
納稅人需先確認自已繳費金額,第一年繳費需要到醫保單位核定,確認繳納靈活就業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攜帶足額現金及身份證
(二)辦理流程
1.納稅人到稅務收現窗口
2.通過“智能顯示屏”核對繳費信息及金額
3.稅務人員審點現金后進行社保繳納
自然人社保退費
一、業務前提
咨詢社保醫保單位是否同意退費
情況一:重復繳費
1.納稅人攜帶退費人的身份證、銀行卡正反面復印件(銀行卡需提供開戶行及開戶行行號)
2.重復繳納的2份完稅憑證(如無法提供完稅證明需提供繳費證明)
情況二:繳費人死亡
1.納稅人攜帶退費人的身份證、銀行卡正反面復印件(銀行卡需提供開戶行及開戶行行號)
2.完稅憑證
3.退費人的死亡證明
情況三:低保戶、重殘
1.納稅人攜帶退費人的身份證、銀行卡正反面復印件(銀行卡需提供開戶行及開戶行行號)
2.完稅憑證
3.低保戶的低保證明或殘疾證復印件
如不是退到繳費人賬戶還需提供異名退稅雙方的關系證明、手寫委托書(包括委托原因、委托雙方姓名身份證號)加按手印。
二、辦理流程
1.納稅人叫號到綜合服務窗口進行辦理

2.通過“智能顯示屏”核對退稅金額與屬期
一、個體工商戶、單位納稅人退稅
(一)業務前提
納稅人需攜帶完稅憑證、公章,未維護存款賬戶的納稅人攜帶銀行存款信息
(二)辦理流程
1.納稅人叫號到綜合服務窗口辦理
2.窗口更正申報表,納稅人通過“智能顯示屏”核對退稅金額與屬期
3.企業為退稅申請表加蓋公章
二、自然人退稅
(一)業務前提
納稅人需攜帶完稅憑證、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寫明開戶行)
(二)辦理流程
1.納稅人叫號到綜合服務窗口辦理
2.窗口更正申報表,納稅人通過“智能顯示屏”核對退稅金額與屬期
3.自然人為退稅申請表簽字按手印
個人所得稅申報
(股權轉讓補償、月(季)度申報)
一、股權轉讓情況下補償用例
(一)業務前提
納稅人需工商確認無法查詢到此數據,并出讓方已申報過個人所得稅
(二)辦理流程
1.納稅人叫號到綜合服務窗口辦理
2.窗口對個人所得稅進行補償用例,納稅人通過“智能顯示屏”核對申報內容與個人信息
二、個人所得稅月(季)度申報
(一)業務前提
納稅人有以下情況需要綜合服務窗口進行個人所得稅月(季)度申報:注銷稅務登記、更正以前年度申報表,逾期未申報、換法人等情況。
納稅人需攜帶公章
(二)辦理流程
1.納稅人叫號到綜合服務窗口辦理
2.窗口為其申報時,納稅人需通過“智能顯示屏”核對申報屬期與開票金額。
3.為申報表加蓋公章
(三)前臺留存
加蓋公章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