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惠企政策匯編
更新時間:4月7日-4月11日
二〇二五年四月
當前可申報項目
1.湖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5年度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的通知..2.湖州市工業領域大規模設備更新131金融支持計劃實施方案.... ..43.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2024年“浙江制造”標準培育立項指南的公告一浙江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 144.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175.關于開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 .226.關于2025年湖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預通知 .247.關于開展2024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年報報送工作的通知..298.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認定(復核)工作的通知. . 349.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一浙江省創新型中小企業. .56

當前可申報項目
1.湖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5年度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 企業公示活動的通知
各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太湖新區分局:
根據《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和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開展2025年度浙江省AAA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的通知》(浙市監市〔2025]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全市2025年“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簡稱“守重”)企業公示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凡符合《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市場經營主體,可自愿申報AAA、AA、A級“守重”企業公示;2023年被省、市、區縣市場監管部門公示的AAA、AA、A級“守重”企業可自愿申報繼續公示。
參加2025年“守重”公示活動的企業應高度重視合同管理,2023年和2024年每個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應達到一定數量;申報 AAA級的企業還應有完整的合同管理體系并對合同實現信息化管理。
二、公示程序
本次公示活動,采取企業自愿申報,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審查、核實、推薦、公示。
(一)企業申報
自愿申報的企業可登錄“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申報系統”(https://szxt.zjamr.zj.gov.cn/)進行申報。
AAA級企業申報時間為2025年3月17日-4月18日;AA級企業申報時間為2025年4月21日-5月30日;A級企業申報時間由區縣局(分局)自定。
(二)審查、核實、推薦、公示
1.各區縣局(分局)通過線上和實地結合的方式對填報材料進行核實。核實后,擇優向市局推薦符合條件的 AAA 級和 AA 級申報企業。新申報企業連續兩年虧損或資產負債率高于 90% 的原則上不得推薦。區縣局(分局)推薦上報時,在申報系統中提交下列材料:
(1)區縣局(分局)推薦上報新申報和續報企業名單的文件;
(2)《2025年度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推薦匯總表》;
(3)區縣局(分局)認為應該上報市局的有關情況說明。
請各區縣局(分局)于5月20日前完成AAA級申報企業的推薦上報工作,6月30日前完成AA 級推薦上報工作。
2.市局對區縣局(分局)推薦上報的企業,通過網上資料審查、答辯、實地走訪等方式復核,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擇優推薦上報或公示。
3.各區縣局(分局)應按“守重”等級公示順序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A級“守重”企業的公示。
(三)動態管理
公示期間實行動態管理,發現公示企業存在《辦法》中不符合公示條件的,按照《辦法》要求,及時予以撤回或撤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局(分局)要按照要求有序推進各等級“守重”企業申報、審查、核實、推薦和公示等工作。申報期間,要廣泛宣傳發動,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進一步擴大“守重”企業公示的社會影響力。
(二)強化培育指導。各區縣局(分局)要積極實施“合同賦能助企”行動,引導企業建立現代科學規范的合同管理體系,進一步提高企業“守重”整體水平。結合實際,通過線上或線下等方式對企業開展申報培訓,指導企業準確理解各項申報指標,正確使用申報軟件,按時完成網上數據填報。對在公示的 2023年各級“守重”企業,要及時征詢企業是否自愿繼續申報,防止出現漏報。
湖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2月17日
2.湖州市工業領域大規模設備更新131金融支持計劃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工作部署,充分發揮轉型金融的撬動作用,加快推動工業領域大規模設備更新,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貼息一點、銀行讓利一點、企業獲得一點、的原則對工業企業設備更新技術改造項目貸款和設備融資租賃貸款予以貼息,推動三年新增1000億元的工業貸款授信每年撬動新增300億元以上的技術改造投資財政貼息和銀行讓利1億元加快產業圍繞“高端化、數字化、綠色化”方向轉型升級助推工業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內容
(一)貼息類別
1.設備更新項目貸款貼息。
與若干具有意愿的商業銀行開展試點合作,由合作銀行對工業企業設備更新項目貸款實施優惠利率年化利率不超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30個基點(“碳效貸"利率優惠可疊加享受)。貼息資金按照項目設備貸款實際付息對應的本金金額年化 1% 貼息,單個項目貸款年度貼息金額不超過50萬元,單個企業多個項目貸款年度貼息金額不超過80萬元,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具體細則另行制定)
2.設備更新融資租賃貼息。
與若干實力較強、具有意愿的工業設備金融租賃公司開展試點合作,貼息資金按照設備融資租賃貸款實際投放金額年化 1% 貼息,單筆設備融資租賃貸款年度貼息金額不超過50萬元,單個企業多個項目融資租賃年度貼息金額不超過80萬元,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具體細則另行制定)
(二)貼息對象
貼息對象為通過銀行貸款或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方式,進行新建或改擴建項目的工業企業。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有良好的納稅記錄。2.誠信守法,未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3.新建或改擴建項目在湖州市本級(吳興區、南潯區、南太湖新區)范圍內實施。4.項目計劃固定資產投資不少于500萬元,其中實際完成設備投資不少于300萬元。
(三)貼息范圍
1.高端化轉型項目。
支持企業在實施高端化轉型建設中使用銀行貸款購置或設備融資租賃的先進生產設備及軟件和試驗檢測設備。高端化生產設備包括整臺套生產性設備、促進兩化融合的軟件投入等,軟件設備必須是與項目密切相關的工控軟件。試驗檢測設備包括設計驗證、測試驗證、工藝驗證等中試和檢驗檢測環節中的設備。
2.數字化轉型項目。
支持企業在實施數字化改造、工業互聯網建設中使用銀行貸款購置或設備融資租賃的數字化設備和軟件。數字化設備和軟件相關費用包括生產設備購置、信息系統軟件、設備嵌入軟件,提供數字化系統應用集成的定制開發軟件和相關技術服務投入,以及從云平臺服務商或云應用服務商購買的云計算、云存儲、云應用等相關云服務投入。
3.綠色化轉型項目。
支持企業在實施綠色化改造建設中使用銀行貸款購置或設備融資租賃的軟硬件設備。綠色化軟硬件設備包括節能、減排、資源循環綜合利用設備以及老舊低效設備的更新設備。
4.其他設備更新項目。
落實中央相關政策,支持企業在大規模設備更新項目中使用銀行貸款購置或設備融資租賃的軟硬件
設備。
貼息設備必須為新購置設備,二手設備購置款不納入貼息范圍。企業廠房等土建和鋪底流動資金不納入貼息范圍。逾期還貸產生的逾期貸款利息、加息、罰息,貼息對象、范圍、貸款用途等與規定不符的不納入貼息范圍。
(四)貼息方式
貼息資金實行“先付后貼”,采取“免企業申報”方式,即借款企業按規定先支付貸款利息,由貸款銀行或金融租賃公司根據利息支付清單及其他申報材料按程序申請貼息后返還企業。
每年分兩個時間段進行補貼,分別為:1月1日一6月30日,7月1日一12月 31日。單個項目只能有一個貸款銀行或一家金融租賃公司,只享受一次貼息政策。
(五)貼息金額
市級財政每年貼息貸款總規模不超過4000萬元。已經獲得國家、省級其他領域設備銀行貸款貼息或融資租賃貸款貼息的,不再重復享受市本級貼息。
(六)附則
1.鼓勵各區縣統籌推進轄區內工業項目貸款貼息工作。各區人民政府、南太湖新區管委會按本辦法做好大規模設備更新貼息工作:各縣人民政府參照本方案抓好落實。
2.貼息年度內,本貼息政策與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政策中投資技改項目、數字化改造、節能技改等補貼政策可同時享受。
3.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三、保障措施
強化組織領導強化合作互補強化責任落實強化閉環管理強化氛圍營造
附件:
1.湖州市“131”金融支持計劃合作銀行承諾書
2.湖州市“131”金融支持計劃合作金融租賃公司承諾書
附件1
湖州市“131"金融支持計劃合作銀行承諾書
根據《湖州市制造業領域“131"金融支持計劃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我行積極響應各項工作要求,自愿參與“131"金融支持計劃財政貼息工作,加大金融資本對我市制造業支持力度。承諾如下:
第一條我行對在湖州市范圍內實施的制造業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提供貸款支持,在系統內將其標注為“設備更新貸”
第二條“設備更新貸”產品貸款利率原則上不高于貸款發放時適用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30BP。與企業簽訂合同時,要求企業同步簽訂信用承諾,避免出現項目信息造假、套取騙取貼息資金等問題。
第三條“設備更新貸”產品按照《實施方案》載明的項目類型,細化設置貸款產品標準和軟硬件設備認定標準等。貼息對象和項目認定標準符合《實施方案》要求。
第四條我行具備系統和制度支撐,能夠通過行內暢通的多級溝通渠道,確保完成制造業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工作(下稱“貼息工作”)各項任務。安排一名專職人員 (部門 ,手機 ,郵箱?。┴撠熑粘9ぷ?。專職人員原則上應在一個年度內保持不變。如有人員崗位變動,將及時向市經信局、財政局書面說明,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
第五條落實審貸責任,按市場化原則對項目貸款申請嚴格把關,
做好貼息資金核定工作。
1.我行下屬機構放款后,根據本次放款金額初步測算需貼息金額,將貸款合同及貼息申請材料及時報送當地經信、財政部門備案,同時提交我行進行審核。
2.我行結合貸款貼息政策規定,按照貸款合同、利息憑證、購貨發票等佐證材料,按規定時限匯總測算貼息金額,并加蓋我行公章,將相關合同和證明材料及時報送市經信局、財政局。
第六條嚴格按照要求篩選把關,避免關鍵信息填報錯誤,確保材料真實、數據準確。
第七條加強借款企業貸后跟蹤管理,對借款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及相應擔保等進行日常監督,防止貸款資金違規使用。
第八條對于借款企業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貸款、挪用貸款資金,或不配合銀行貸后管理,不按要求提供真實財務報表、隱瞞企業經營情況變動以及借款合同約定等其他行為的,我行將根據合同規定及相關工作規范,作出要求借款企業提前歸還貸款的處理,并保留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九條于當年4、7、10月、次年1月底前,匯總當年“設備更新貸"的申請、授信、放貸等情況,報送市經信局。收到財政撥付的貼息資金后,第一時間打入貸款企業的貸款行賬戶,確保及時高效。于次年2月底前,對上年度貼息情況進行總結,書面報送市財政局、經信局。
第十條禁止“設備更新貸”與其他信貸產品捆綁銷售,單個項目放貸總額不得超出項目設備投資金額的 120% 。自覺接受市經信局、財政局及審計局等部門監督檢查。推進貼息工作存在明顯疏漏時,同意取消次年合作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接受處理。
申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申請時間: 年月日
湖州市“131"金融支持計劃合作金融租賃公司承諾書
根據《湖州市制造業領域“131"金融支持計劃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我公司積極響應各項工作要求,自愿參與“131"金融支持計劃財政貼息工作,加大金融資本對我市制造業支持力度。承諾如下:
第一條我公司對在湖州市范圍內實施的制造業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提供融資租賃支持,在系統內將其標注為“設備更新租賃”。
第二條“設備更新租賃”產品年租息率原則上不高于 4% ,與租賃企業簽訂合同時,要求企業避免出現項目信息造假、套取騙取貼息資金等問題。
第三條“設備更新租賃”產品按照《實施方案》載明的項目類型,細化設置租賃設備標準和配套軟硬件設備認定標準等。貼息對象和項目認定標準符合《實施方案》要求。
第四條我公司具備系統和制度支撐,能夠通過公司內暢通的多級溝通渠道,確保完成制造業設備更新融資租賃財政貼息工作(下稱“貼息工作”)各項任務。安排一名專職人員(部門 ,手機郵箱—)負責日常工作。專職人員原則上應在一個年度內保持不變。如有人員崗位變動,將及時向市經信局、財政局書面說明,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
第五條充分發揮融資租賃業務門檻低、形式靈活的特點,利用自身業務優勢主動幫助企業發揮設備資產價值,加快實現設備租賃收單、審批、簽約、放款等全流程操作。
1.我公司融資租賃合同執行后,根據本次放款金額初步測算需貼息金額,將融資租賃合同及貼息申請材料及時報送當地經信、財政部門備案。
2.我公司結合融資租賃貼息政策規定,按照融資租賃合同、利息憑證、購貨發票等佐證材料,按規定時限匯總測算貼息金額,并加蓋我公司公章,將相關合同和證明材料及時報送市經信局、財政局。
3.對于享受政府政策貼息的項目,我公司承諾不額外向租賃企業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續費、保證金,并對融資設備贈送保險。
第六條嚴格按照要求篩選把關,避免關鍵信息填報錯誤,確保材料真實、數據準確。
第七條按《實施方案》要求和有關金融監管政策規定組織開展設備融資租賃業務,對企業資質及信用等承擔盡職調查、租后管理及風險控制等主體責任,加強對設備租賃融資資金的風險審查和租后管理,確保資金全部用于設備更新改造。
第八條對于租賃企業存在弄虛作假、轉賣(租)設備,或不配合公司租后管理,不按要求提供真實財務報表、隱瞞企業經營情況變動以及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等其他行為的,我公司將根據合同規定及相關工作規范處理,并保留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九條于當年4、7、10月、次年1月底前,匯總當年“設備更新租賃"的申請、履約等情況,報送市經信局。于次年2月底前,對上年度貼息情況進行總結,書面報送市財政局、經信局。
第十條禁止“設備更新租賃”與其他融資租賃產品捆綁銷售。自覺接受市經信局、財政局及審計局等部門監督檢查。推進貼息工作存在明顯疏漏時,同意取消次年合作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接受處理。
申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申請時間: 年月日
3.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2024年“浙江制造”標準培育立項指南的公告一浙江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為貫徹國務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以及《浙江省國家標準化創新發展試點工作方案》《關于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建設的通知》,助力創新深化改革攻堅開放提升,進一步提升“浙江制造”標準供給和實施質量,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突出重點,服務大局。貫徹三個“一號工程”和“十項重大工程”部署,圍繞“415X”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優勢傳統產業改造提升、“315”科技創新、 ^{*}396^{*} 未來產業等重點,加快“浙江制造”標準研制攻堅,以標準升級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以標準提升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
(二)明確定位,完善體系?!罢憬圃臁睒藴识ㄎ粸閷藝H、國內一流,是體現制造業發展創新水平、符合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需求、具有高質量高效益內涵特征的先進標準。“浙江制造”標準范圍包括制造業領域的產品標準、工藝標準、方法標準、基礎標準、生產性服務標準等。
(三)系統推進,注重質效。對照我省已發布的數控機床等標準體系建設指南,重點產業“浙江制造”標準體系框架指南,以及已實施的數字經濟標準提升項目領域,開展“浙江制造”標準研制,強化產業鏈關鍵環節、關鍵領域、關鍵產品的標準協同。強化標準立項材料質量審核,加強對標準研制過程的監督指導,高質量推進標準研制工作,提升“浙江制造”標準的先進性、經濟性和適用性。
二、立項重點方向
(一)能效、排放、技術標準。重點支持研制我省重點工業領域以及能源、生態環境、建筑、市政、交通運輸、漁船、農業機械、教育、文旅、醫療等領域設施設備更新標準,汽車、家電、家裝等消費品質量標準,資源循環利用標準。
(二)“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重點支持綠色石化、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智能物聯、現代紡織與服裝、集成電路、高端新材料、智能光伏、生物醫藥與醫療器械等八大特色產業鏈領域。
(三)數字經濟和重點產業鏈。重點支持機器人、區塊鏈、數字人、數字安防、網絡通信、智能計算、數控機床、虛擬現實、智能網聯汽車、智能家居、智能機器人(無人機、船)、智慧醫療、智能裝備、智能工廠/未來工廠、數字化治理等領域,以及電動工具產業、電機產業、閥門產業等“浙江制造”標準體系框架指南領域。
(四)優勢傳統產業改造提升。重點支持茶葉、絲綢、黃酒、中藥、木雕、根雕、石刻、文房、青瓷、寶劍等十大產業領域。
三、項目申報要求
(一)申報程序
標準牽頭起草單位通過“浙江標準在線”(https://bz.zjamr.zj.gov.cn/)進行申報。
(二)申報主體
1.重點支持以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學(協)會、技術機構等組建聯合體,共同研制符合產業鏈協同發展需要的“浙江制造”標準;
2.重點支持龍頭企業以及專精特新、“雄鷹”、“品字標”等企業牽頭研制“浙江制造”標準。
(三)申報材料
1.《“浙江制造”標準培育申請書》;
2.標準草案;
3.標準實施承諾等相關證實性材料。
(四)申報時間
“浙江制造”標準研制按照即時受理、分批下達的原則,通過技術審查、專家答辯會審后分批下達培育計劃。
四、項目管理
(一)“浙江制造”標準培育計劃下達后,標準名稱、標準牽頭起草單位、完成報批時限等原則上不應隨意變更。
(二)納入“浙江制造”標準培育計劃后,應按計劃時間完成報批;確有必要延期的,應當在期限屆滿三十日前提出延期申請,延期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無正當理由逾期三十日未提出延期申請的,將作項目終止處理。
聯系方式: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處,0571-89761370、85786380。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3月22日
4.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科技型企業主管部門(不含寧波):
根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規定,為組織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申請認定時已注冊成立一年(滿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的浙江省居民企業。(二)2021年認定的高企,其證書有效期至2024年,可按本通知規定再次提出認定申請。
二、認定條件
認定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二)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三)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 10% 。
(四)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指2021-2023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3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2023年度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
2.2023年度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 4% .,
3.2023年度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 3% 。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60% 。
(五)2023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2023年度主要產品(服務)收入之和在企業同期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中超過 50% 。
(六)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七)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指提交申請日前365個日歷天數)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三、申報時間
2024年度申報工作分兩批次開展,縣(市、區)主管部門推薦上報截止時間分別為7月31日、8月31日。省級分別于8月份、9月份安排評審;對未通過評審的,9月底前統一組織復評;對未通過復評且符合條件的,10月份統一安排異議處理。
四、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企業需及時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通過“企業培育”場景進入“高新技術企業業務入口”,按照“申報指引”自主完成申報。
(二)地方審核。縣(市、區)主管部門登錄“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https://ds.kjt.zj.gov.cn/),對企業申報材料(須重點審查知識產權獲取時間、獲取方式、正反面文本等)及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資質開展形式審查;會同有關部門審查企業是否發生過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將《推薦匯總表》(系統中下載)及守法規范證明材料加蓋主管部門印章后在線上傳。
(三)實地核查。對2024年新申請認定企業,由縣(市、區)主管部門全部開展實地核查;對申請重新認定企業,由縣(市、區)主管部門按不低于 10% 比例抽取企業開展實地核查;實地核查情況須在《推薦匯總表》中注明。設區市主管部門須抽取部分申報企業開展實地核查,確保申報質量。
五、申報注意事項
(一)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提交的材料須清晰完整、真實有效;加強誠信承諾管理,須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和“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中上傳合規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簽署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簽名(或簽章)并加蓋公章,在申報系統中填報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應保持一致。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保密工作有關規定,對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后提交。
(二)認定企業擁有的有效知識產權不得全部為2024年當年獲得,且須與申報的主要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有關聯;知識產權證書須提供正反面完整文本。
(三)根據《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首次評審未通過的企業,如需參加復評的,可通過“企業培育”場景,根據專家意見修改完善申報材料,按照系統指引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復評申請。未通過復評的企業,如符合異議處理條件的(第一輪評審或復評的創新能力得分大于70分),可按照系統指引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異議處理申請。
(五)企業可通過“企業培育”場景查詢各地方高企主管部門信息,咨詢相關政策要求;通過認定備案的,根據需要自行下載并打印重新認定說明材料或高企證書。任何以承諾為企業通過評審或認定為由詐騙錢財物的行為均屬于違法行為,企業需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六、工作要求
(一)市、縣(市、區)主管部門應引導企業運用“企業培育”場景中的“政策告知”“智能評測”“輔助申報”“云端培訓”等功能模塊測評認定條件、編制申報材料、掌握申報要求。高企申報認定采用無紙化方式,嚴禁各地收取企業紙質材料。
(二)加強市、縣(市、區)科技、財政、稅務等主管部門聯動,完善申報審核協同機制,共同開展企業申報信息的形式審查,嚴把申報質量關。縣(市、區)主管部門應加強與同級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及生態環境等部門協作,統一為企業核查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設區市主管部門應建立高企認定“回頭看”機制,每年組織縣(市、區)主管部門開展專項檢查。
(三)市、縣(市、區)主管部門應加強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資質審核。2024年度全省推薦事務所名單通過“企業培育”場景公布。省外(含寧波)事務所需重點審查營業執照、執業證書、在職人員清單及最新的社保證明、注冊會計師證書、承諾書、單位從業人數差異說明、無不良執業證明、退休返聘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市、縣(市、區)主管部門應加強高企工作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主動會同紀檢監察機構加強申報、審查、推薦等全過程監察,確保工作公正性和規范性。
上述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2024年7月8日
5.關于開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工作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新型工業化的決策部署,以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創新,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國科火字〔2022]67號)有關要求,現就開展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業參評要求
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自愿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業”板塊(以下簡稱平臺)注冊并填報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佐證材料,并保證所填內容和提交資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本年度評價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價。
二、評價工作相關要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工作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
(一)對參評企業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各省級主管部門應組織評價機構對所有企業填報資料和佐證材料進行審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條件的,由省級主管部門在平臺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以下簡稱信息庫)并在平臺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負責平臺和信息庫建設與運行工作。
(二)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本年度參評企業如符合以下情況,各省級主管部門應在公示前組織評價機構開展實地核查:
1.職工總數為5人及以下的企業。
2.科技人員占比 90% 及以上,且職工總數50人及以上的企業。
3.過去三年曾有嚴重違法失信、撤銷入庫編號等情況的企業。
(三)組織開展入庫企業集中抽查工作。各省級主管部門組織評價機構開展年底集中隨機抽查,按照不低于 5% 的比例對全年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申請材料核驗,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撤銷編號。
(四)強化評價工作督辦機制。各省級主管部門應主動向社會公開監督方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及時核實處理擬入庫企業公示異議、投訴和舉報信息。針對評價工作中風險異議企業數量較多的地區,工業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將派工作小組實地監督指導,改進提高評價工作質量。
(五)做好年度評價工作總結。各省級主管部門應及時總結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包括評價工作開展情況、實地核查工作情況、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情況、地方出臺相關政策及落實情況、主要經驗和做法、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內容。
三、時間安排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于6月27日啟動并開放平臺,9月30日停止企業信息填報,10月 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擬入庫企業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庫企業集中隨機抽查和相關處理工作,12月 31 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評價工作總結。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2024年6月25日
6.關于2025年湖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預通知
各區縣科技局,南太湖科創中心,有關高校、科研院所,市各有關部門:
經研究,擬于4月下旬啟動2025年度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申報填寫時間為期3-4周,請有申報意向的單位提前做好準備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類別
(一)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包括高端裝備、數字產業、新材料、生物醫藥、農業“雙強”“碳達峰碳中和”、區域合作等專項。突出省“315”科技創新體系、市八大新興產業鏈、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綠色低碳)、農業“雙強”(科技強農、機械強農)等研究方向。
1.申報對象:我市轄區內企業。部分農業“雙強”、“碳達峰碳中和”專項允許高校和科研院所牽頭,聯合企業申報。2.支持額度:單個項目財政補助額度一般分為30萬元、40萬元、50萬元三檔。企業項目驗收后一次性補助,高校、科研院所分期補助。3.申報條件:應當提出明確的產業化目標;企業應當設有專門的研發機構,上年度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達到 2% (農業企業和新成立的企業可適當放寬要求);企業自籌經費不低于財政科技經費的4倍,高校院所自籌經費不低于財政科技經費;企業應當設有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
(二)科技攻關計劃項目
包括工業、農業、社會發展等三類。
1.申報對象:我市轄區內企業。
2.支持額度:單個項目財政科技經費支持額度為10萬元。項目驗收后一次性補助。
3.申報條件: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達到 1.5% (農業企業和新成立的企業可適當放寬要求);自籌經費不低于財政科技經費的 4 倍。
(三)公益性應用研究項目
包括工業、農業、社會發展、人口健康等四類。其中社會發展類主要涉及低碳技術、公共安全和智慧環境等領域;人口健康類即醫衛項目。
1.申報對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在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
2.支持額度:財政科技經費支持額度為5萬元/項。立項后一次性補助,首次承擔項目的分期補助,營利性醫療機構驗收后一次性補助。
3.申報條件:申報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研發基礎條件、穩定的研發團隊及必要的研發投入。申報項目研究方案應當具備合理性、技術先進性、技術路線可行性,績效目標明確且可量化、可評價。
(四)自然科學資金項目
支持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在基礎性學科范圍內自主選題,開展創新性、基礎性科學研究。
1.申報對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在湖高校、科研院所。
2.支持額度:單個項目財政補助額度為2萬元。立項后一次性補助。
3.申報條件:項目負責人年齡應當在4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下職稱,人事關系在湖州并且項目執行期內每年在依托單位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鼓勵全職在湖青年博士(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牽頭申報。
項目經費的到位率、執行率影響項目驗收,請申報單位結合項目預算總經費與實際條件,合理申請財政補助。申請財政補助額度低于項目最低補助標準的,按不高于申請數給予補助。立項后獲得的財政補助,根據申報金額、項目得分及排名確定。德清縣、長興縣、安吉縣項目申請財政補助經費,請咨詢縣科技局意見。
二、申報形式和要求
(一)在線申報
項目申報通過湖州市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https://kjdn.huzhou.gov.cn/base/online/matter/list),系統已連通“浙江政府服務網-賬戶系統”,有意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的,請先注冊浙江政務服務網賬號(即浙里辦賬號)。企業應當使用法人賬號申報項目,其他單位使用個人賬號申報。溫馨提示:整個項目管理流程需使用同一方式登錄(如賬戶密碼、APP掃碼、數字證書、企業法人賬號申請人等),切換登錄方式可能導致賬號中無項目信息。
(二)歸口管理
在線申報項目首先應選擇正確的歸口管理單位。湖州科技創業園入駐企業由南太湖科創中心初審推薦;高校、省屬科研院所和市直部門通過本單位科技管理部門初審推薦;三區醫衛項目通過市衛健委初審推薦;其他由屬地區縣科技局負責推薦。
(三)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核心材料為《湖州科技計劃項目申請表》(在線填寫,系統自動生成)和《可行性報告及經費概算》或《湖州市自然科學資金項目申報附件》。申報單位可參考附件格式提前準備好有關內容,以便正式填報時快速完成。其中《可行性報告及經費概算》或《湖州市自然科學資金項目申報附件》,是專家網評的重要依據,必須回避申報單位及申報人等信息,否則形式審查不予通過。
(四)實施期限
企業為主申報項目開始時間不得早于上年度7月,不得晚于當年度 12月。為與財政預算一體化體制相適應,高校、科研院所申報項目開始時間不得早于次年度1月1日,立項后財政補助項目次年度下達。起止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不超過3年,農業新品種選育與種質資源保護類項目不超過5年。
(五)其他要求
1.有在研項目并有意申報2025年度項目的企業與項目負責人,請及時提出驗收申請;2.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請關注信用情況并積極修復(查詢網址:https://credit.zj.gov.cn/);3.企業申報與“企業研究開發項目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s: //jjkc. kjt. zj. gov. cn/extradeductionadmin/enterpriseLogin.html)錄入情況掛鉤,并作為形式審查內容;4.目前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正在系統升級中,在升級完成后會發布項目申報通知,屆時請及時登錄系統填報。
三、計劃時間安排
4月1日-4月29日 項目申報準備
4月30日-5月20日項目申報(重點研發計劃、科技攻關計劃)
4月30日-5月27日項目申報(公益性研究項目、自然科學資金項目)
5月21日-6月2日 區縣及歸口部門初審
以上事宜均以正式通知為準,請關注湖州市科學技術局官方網站及“創新湖州”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正式通知。咨詢電話:0572-2667101。
附件1.湖州科技計劃項目申請表
附件2.可行性報告及經費概算編寫提綱(適用于非自然科學資金類項目)附件3.湖州市自然科學資金項目申報附件附件4.管理制度學習資料
湖州市科學技術局2025年3月31日
7.關于開展2024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年報報送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掌握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強化管理,提高科技服務的精準性,根據《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浙科發高[2016]88號)規定,現將 2024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年度發展情況填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報對象
經認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應當在12月 26日前通過“科技企業成長在線”報送上一年度發展情況報表(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無需報送該報表)。
連續兩年未報送發展情況報表的,取消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
二、填報內容
企業在2023年1月至12月的發展情況。
三、工作要求
1.使用政務服務法人網賬號,登錄“科技企業成長在線”平臺(網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未注冊政務服務網法人賬號的,請先注冊。(瀏覽器建議360瀏覽器極速模式、谷歌瀏覽器,切換瀏覽器不行時,建議更換電腦試試)

2.進入“企業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業務入口,選擇點擊“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進入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頁面。

3.點擊右下角的“年度報表”,進入科技型中小企業年度報表填報頁面。

四、填報年報
1.點擊左邊菜單欄中的“動態數據(年報)”按鈕,先完善企業所屬技術領域(3級)、所屬行業類別(3級)及企業所在地信息并保存。(每一項都必須選擇好,不能出現“請選擇”3個字;彈出“請完善基本信息后再填報年報”時,請仔細檢查是否存在某項沒有選擇。)

2.點擊“開始填報年報”按鈕,即可進去填報年報界面(如下圖所示)。
报告期:2022年2月 | |||||||||||
报表填报 | |||||||||||
专业项目/列表 | 完域进度 | 报告期 | 申服开始时间 | 申报截至时间 | 审核状态 | 确认上报 | 查询 | 打扣 | 台账 | ||
【名录库:GCZZXQY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录】 【名录库:ZXQYML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计名录】 | 批量上报 批量上接 | 批量打印 | |||||||||
浙科技J1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计表 | 2021年 | 2022-02-0809:00 | 2022-05-3118:00 | 填报 | 查看 | 批量打印 无模板 | |||||
全部屏开 全部收起 | 是示所有报表市械全部报表上服所有服表 | ||||||||||
公告报表填服数据填按员维护状况总觉提问与解答 | 刷新 | ||||||||||

3.填報好后,點擊“保存計算審核”按鈕,再點擊“上報數據”即可。(務必要點擊上報數據,省科小企業年報以上報為準。)
8.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認定(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經信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培育專精特新企業的決策部署,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和《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浙經信企業〔2022]197號)等相關規定,現就組織開展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認定和2022年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年評價創新型中小企業5000家(目標任務見附件1)和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00家以上。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應在浙江省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2.申報企業應滿足《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和《浙江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規定所申報類型的各項條件和標準;
3.申報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動態管理
1.經公告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到期企業由各設區市經信局組織審核(含實地抽查),復核通過的,有效期延長三年。
2.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在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
四、組織實施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1.申報企業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參與自評,需完整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見附件2,以壓縮包形式上傳)。
2.縣(市、區)經信局根據評價標準,組織對本地區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由設區市經信局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送省經信廳。
3.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端口常年開放,請各級經信局繼續按季度集中開展評價工作,省經信廳按季度統一公告企業名單。
4.各設區市經信局分別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6月15日、2025年9月15日、2025年12月15日前將創新型中小企業匯總名單(見附件3)行文報送省經信廳。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2025年分別在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兩批次組織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第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要求如下:
1.企業申報。申報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提出申請,于3月21日前(24:00關閉申請通道),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在線如實填報“2025年度浙江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并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
2.推薦審核。各設區市經信部門要壓實審核把關責任,確保申報質量,加大對企業財務數據真實性審核力度,確保填報數據和佐證材料一致。以《浙江省中小微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產業領域目錄(試行》為指引,堅持條件標準,指導企業選準產業領域、填準行業代碼,引導支持企業聚焦和深耕產業鏈關鍵環節。
3.審核認定。省經信廳對各設區市推薦企業進行形式審查、實地抽查、專家評審后擇優確定企業名單,公示無異議的,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經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效期為3年,每次到期需組織復核,復核通過的,有效期延長3年。
4.報送要求。各設區市經信部門于4月12日前將2025年第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名單匯總表(附件4,加蓋公章)正式行文報送省經信廳,其他相關材料由各設區市經信部門存檔備查。推薦名單匯總表同步報送浙政釘15068199146。
(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
1.復核對象。2022年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效期為2022年7月一2025年7月)。
2.復核條件和要求。(1)近三年企業生產經營正常,且符合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規定條件和標準。(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未按規定參加復核;企業存在申報數據造假;不符合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條件和標準。
3.企業申報。申報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提出申請,于3月21日前(24:00關閉申請通道),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t.gov.cn/),在線如實填報“2022年度浙江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書”,并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
4.復核初審。各設區市經信部門要堅持條件標準,嚴格審核把關,在申請材料和佐證材料審核中,可通過實地調研和材料審核相結合方式,加大對企業財務數據真實性審核力度,確保填報數據和佐證材料一致。復核初審后提出推薦意見,對于未申請復核和未推薦企業,須說明原因。
5.報送要求。各設區市經信部門于4月12日前將2022年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推薦名單匯總表(附件5,加蓋公章)正式行文報送省經信廳,其他相關材料由各設區市經信部門存檔備查。推薦名單匯總表同步報送浙政釘15068199146。
6.審核公布。省經信廳對各設區市推薦復核企業進行形式審核,視情實地抽查核實。為加強扶持政策銜接,復核通過名單未公布前,原2022年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繼續有效,復核結果名單公布后,原稱號自動失效,有效期重新計算。
五、工作要求
(一)各設區市經信部門要高度重視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堅持標準,嚴格把關,確保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同
時,加強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政策宣貫,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咨詢服務,為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營造良好環境。
(二)寧波市經信局自行組織企業申報評價和認定工作,并將確認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報送省經信廳備案。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葉佩文,楊思寶,電話:0571-85150098,0571-85153236;省經信廳中小企業發展處陳思羽,電話:0571-87059133)
各市咨詢電話:
杭州市經信局 0571-85257088
溫州市經信局 0577-88968039
湖州市經信局 0572-2399917
嘉興市經信局 0573-83681926
紹興市經信局 0575-88267297
金華市經信局 0579-82469726
衢州市經信局 0570-8758856
舟山市經信局 0580-2281635
臺州市經信局 0576-88510737
麗水市經信局 0578-2095061
附件:1.2025年度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目標任務表2.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佐證材料清單3.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名單匯總表4.2025年第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名單匯總表5.2022年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推薦名單匯總表6.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7.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附件1
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目標任務表
地区 | 目标任务 (家) |
杭州市 | 1000 |
宁波市 | 1000 |
温州市 | 500 |
湖州市 | 400 |
嘉兴市 | 500 |
绍兴市 | 450 |
金华市 | 350 |
衢州市 | 150 |
舟山市 | 50 |
台州市 | 450 |
丽水市 | 150 |
合计 | 5000 |
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佐證材料清單
一、滿足《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直通條件的,請按以下順序打包成1個壓縮包上傳佐證材料:
1.《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掃描件(在培育平臺填寫后下載打印,相關數據須與培育平臺申報系統保持一致,在“真實性聲明”處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在封面加蓋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2022年以來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證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的申報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4.直通車證明材料(至少提供以下四項證明材料之一):
(1)2022一2024年獲得國家級或省級科技獎勵證書復印件(國家級科技獎勵包括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防科技獎;浙江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浙江省自然科學獎、浙江省技術發明獎限三等獎及以上;獲獎證書需體現企業名稱,如有更名,請附更名材料);
(2)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或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或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或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等榮譽的佐證材料;
(3)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佐證材料(包括國家、浙江省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以及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
(4)2022一2024年度新增股權融資總額500萬元以上佐證材料(包括合格機構投資者的證明材料、銀行到賬憑證、出讓股權不超過 30% 證明材料)。
二、不滿足直通條件需通過評價指標計算得分的,請按以下順序打包成1個壓縮包上傳佐證材料:
1.《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掃描件(在培育平臺填寫后下載打印,相關數據須與培育平臺申報系統保持一致,在“真實性聲明”處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在封面加蓋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2023年度、2024年度審計報告(審計報告中僅需要提供以下四部分: ① 帶防偽碼的審計報告首頁。 ② 資產負債表。 ③ 利潤表。 ④ 審計報告附注中關于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研發費用部分內容,企業有研發費用但審計報告中未體現的可提供研發專項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每頁需會計師事務所簽章);
4.與企業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知識產權佐證材料(只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評分值較高的1項知識產權;不包含轉讓未滿1年的知識產權;
5.2022年以來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證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的申報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
否 件 是条3 | 号 序 4 | |||||
主 | ||||||
行 | ||||||
所 | ||||||
社 码 代 统用 | ||||||
称 不 企 | ||||||
县 属市 所( | ||||||
市 属 | ||||||
所 号 序 |
一 | ||||
万元 | ||||
元 | ||||
年 费 额 万 | 元 | |||
年 | ||||
2年 | ||||
人 | ||||
件 位 | ||||
所属行业 | ||||
统会 统社信 | ||||
该城 从品 | ||||
业称 剑名 | ||||
县市 | ||||
市 | ||||
序号 |
不荐 | 由 | ||||
推 是 | |||||
年 业 展 企 发 该 来 | 况产 及 | ||||
资 3 | |||||
年 | |||||
年 | |||||
主产 | |||||
位 行 | |||||
所 会 用 | |||||
鸿 统社信 代 | |||||
属县市区 所 | |||||
所属市 序号 |
#
)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一、認定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四項條件即視為滿足認定條件:
(一)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2年以上。(二)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不低于100萬元,且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 3% 。
(三)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或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
(四)評價得分達到60分以上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近三年獲得過省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或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五。
2.近兩年研發費用總額均值在1000萬元以上。
3.近兩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6000萬元以上。
4.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0強企業組名單。
二、評價指標
包括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和創新能力四類十三個指標,評價結果依分值計算,滿分為100分。
(一)專業化指標(滿分25分)
1.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滿分5分)
A. 80% 以上(5分)B. 70%80% (3分)C. 60%-70% (1分)D. 60% 以下(0分)
2.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滿分10分)
A. 10% 以上(10分)B. 8%-10% (8分)C. 6%-8% (6分)D. 4%-6% (4分)E. 0%-4% (2分)F. 0% 以下(0分)
3.從事特定細分市場年限(滿分5分)每滿2年得1分,最高不超過5分。
4.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情況(滿分5分)
A.在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關鍵領域“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取得實際成效(5分)B.屬于工業“六基"領域、中華老字號名錄或企業主導產品服務